小姐姐:每天8小時,每週40小時工作制為何不管?不遵守勞動法!為甚麼還要這條法律呢?
網友發聲質問監管單位,指出勞動法明確規定了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但用人單位不執行卻不見監管單位嚴格落實,質疑制定該法律的意義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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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想問監管單位一個問題:勞動法到底算不演算法?如果算,那麼問題來了,有關單位有沒有落實到位?如果不算,那你制定它的意義又何在呢?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個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個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不按照規定執行,它算不算違法?相關監管單位為什麼不按照法律規定嚴格地去執行呢?那麼制定這條法律的意義又是什麼?
逐字稿 · 帶時間點
我就想問監管單位一個問題:勞動法到底算不演算法?如果算,那麼問題來了啊,有關單位有沒有落實到位?如果不算,那你制定它的意義又何在呢?勞動法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啊,勞動者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個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啊不超過四十四個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不按照規定執行,它算不算違法?相關監管單位為什麼不按照法律規定嚴格的去執行呢?那麼制定這條法律的意義又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