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六六事件徐國明卞漢武嚴雪榮被中共惡政處決
1989年6月21日,上海光新路道口事件中被判死刑的徐國明、卞漢武、嚴雪榮三人被執行死刑,此前6月15日一審判處死刑,西德駐華大使曾呼籲不要處死三人。
徐國明,上海啤酒廠工人。1989年6月4日北京天安門大屠殺發生後,上海市民與工人群情激憤,數萬人走上街頭設路障並臥軌抗議中共暴政。6月6日晚,由北京開往上海的161次列車強行衝入光新路鐵路道口,撞死多名和平抗議的民眾,當場造成數人死亡、數十人受傷。慘案發生後,聚集在道口的數萬民眾憤怒爆發,推翻並焚燒了肇事列車,這就是震驚中外的上海六六事件。中共當局在全城戒嚴大搜捕中將徐國明抓捕,僅隔九天便由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放火焚燒列車」罪名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上訴即刻被駁回。1989年6月21日,徐國明與卞漢武、嚴雪榮一同被中共惡政處決。他們是八九民運六四屠殺後上海最早被中共殺害的普通工人,被當局作為殺雞儆猴、鎮壓全民反抗的祭旗犧牲品。
1989年6月21日,上海光新路道口事件中被判死刑的徐國明、卞漢武、嚴雪榮三人被執行死刑,此前6月15日一審判處死刑,西德駐華大使曾呼籲不要處死三人。
1989年6月,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駁回徐國明、卞漢武、嚴雪榮三人上訴,維持死刑判決,三人6月21日被處決;二審具體日期據報道為6月20日前後。
1989年6月16日,上海三人被判死刑後,聯邦德國駐華大使表示希望當局不要處死三人,但三人仍於6月21日被處決。
1989年6月15日,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徐國明、卞漢武、嚴雪榮三人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6月6日案發至宣判僅9天。
光新路道口事件後上海警方抓捕涉事者,徐國明、卞漢武、嚴雪榮等人被捕;英文資料稱現場有11人被捕,條目所稱數十人及6月7至9日夜間搜捕未能核實。
1989年6月6日晚20時43分,由北京開往上海的161次列車駛入普陀區光新路鐵路道口,撞入聚集悼念六四死難者及抗議屠殺的人群,導致6人死亡、6人重傷。慘劇激怒現場民眾,數萬人聚集抗議,列車車廂被焚燬,京滬鐵路交通中斷。該事件被稱為「光新路道口事件」或「上海六六事件」。
1989年6月15日,徐國明、卞漢武、嚴雪榮因六四被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6月20日即被執行槍決,處決速度快於北京。
不忘記,就是不認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