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6月15日,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徐國明、卞漢武、嚴雪榮三人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6月6日案發至宣判僅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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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02:42 · 1989年6月15日,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徐國明、卞漢武、嚴雪榮三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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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新路道口事件_維基百科
2026-10-08 02:55 · 1989年6月15日,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在騷亂事件中放火焚燒列車、蓄意毀損交通工具和交通設施的罪名,判處徐國明、卞漢武、嚴雪榮三人死刑,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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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件
上海中院從案發僅9天一審判處徐國明卞漢武嚴雪榮死刑
1989.06.15 · 已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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