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俊峰頭七出殯瀋陽數百網友趕赴送行
2013年10月1日,夏俊峰在頭七當天出殯,家人前往瀋陽紀念陵,除親友外有數百網友送行;官方封鎖並刪除相關訊息。
「我死也不服,我是正當防衛。」
夏俊峰,1976年生於遼寧鐵嶺縣,下崗後在瀋陽街頭擺小攤烤香腸謀生。2009年5月16日,他和妻子在瀋河區街頭擺攤時遭城管野蠻搶奪煤氣罐,隨後被強行帶進城管執法隊辦公室。在執法隊內,夏俊峰遭到多名城管人員圍毆施暴,在生死關頭他掏出防身小刀自衛反抗,兩名毆打他的城管人員斃命,一人受傷。法庭審理中,辯護律師找到現場證明城管先行動手暴打夏俊峰的多名目擊證人,法庭一概拒絕採信;2009年11月瀋陽中院一審判處死刑,2011年5月遼寧高院二審維持死刑。2013年9月25日,最高法院核准後,夏俊峰被中共惡政處決,年僅三十六歲。民間普遍認定夏俊峰是反抗暴政的平民英雄,在他安葬之日,全國數百名網民衝破監控趕赴瀋陽送他最後一程。
2013年10月1日,夏俊峰在頭七當天出殯,家人前往瀋陽紀念陵,除親友外有數百網友送行;官方封鎖並刪除相關訊息。
2013年9月25日,在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後,遼寧瀋陽小販夏俊峰被中共惡政處決。此前他在街頭擺攤遭城管暴打被迫拔刀自衛反抗致兩名城管死亡,法庭全面拒絕採信辯方目擊證人,引發全國法學學者、律師和民眾數年聯名呼籲「刀下留人」。夏俊峰死前留下遺言「我死也不服,我是正當防衛」。
2013年4月,二樓出版機構推出5000冊夏俊峰之子夏健強的畫冊,定價128元;其後畫作被質疑抄襲幾米,引發爭議。
2011年5月,夏俊峰案進入最高法院死刑複核;此後學界與網民發起刀下留人聲援,具體發起時間與數十萬人規模未能核實。
2011年5月9日,遼寧省高階人民法院二審終審,維持瀋陽中院一審判決,判處夏俊峰死刑;辯護律師主張夏俊峰系正當防衛,未被採納。
2009年11月11日,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夏俊峰死刑;辯護律師稱法院拒絕採納六名目擊者證詞,採信城管證詞。
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夫婦在瀋陽無照擺攤被城管查處,在濱河勤務室與城管衝突,持刀致兩名城管死亡;辯方稱其先遭圍毆後自衛,法院不採信。
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夫婦在瀋陽瀋河區無照擺攤被城管查處,夏俊峰隨執法人員到濱河勤務室接受處罰。
夏俊峰為遼寧鐵嶺縣人,來瀋陽與妻子擺攤謀生;具體出生日期1976年12月11日及工廠下崗經歷未能核實。
不忘記,就是不認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