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報總經理喻華峰、李民英一審被判刑 2004.03.19 ·已核實 ·重要度 IV ·信源 2 ·廣東省廣州市 2004年3月19日,廣東法院一審以貪汙、行賄等罪判處南方都市報總經理喻華峰12年、李民英11年;總編輯程益中同日被捕,約4個月後無罪釋放,喻、李刑期後被大幅削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