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以自焚對抗暴力強拆、用生命撼動惡法《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女企業家
唐福珍,1962年生,四川成都市金牛區天回鎮金華村女企業家。1996年她與丈夫響應政府招商引資,投資數百萬元在荒地興建了服裝加工廠和三層綜合樓。2007年金牛區因建設專案欲強徵該地,給出的補償標準不及成本一半,並單方面將合法審批的樓房定性為「違法建築」。在未達成任何安置協議的情況下,2009年11月13日清晨,金牛區政府組織城管、公安等數百人強行破拆。唐福珍與家人退守樓頂天台,多次呼喊要求對話停止暴力遭拒,眼見強拆隊破門毆打親屬,絕望的唐福珍往身上潑灑汽油自焚。經搶救16天后,她於11月29日因重度燒傷在醫院去世,年四十七歲。官方竟將事件定為「暴力抗法」並拘捕其家屬,慘案促使北大學者上書廢除強拆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