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玉嬌被判故意傷害但免予刑事處罰
2009年6月16日,湖北巴東縣法院一審認定鄧玉嬌構成故意傷害,但考慮防衛過當、自首等情節,免予刑事處罰。
2009年6月16日,湖北巴東縣法院一審認定鄧玉嬌構成故意傷害,但考慮防衛過當、自首等情節,免予刑事處罰。
湖北巴東縣賓館女服務員鄧玉嬌面對官員強迫提供特殊服務進行反擊導致一人離世,在全國輿論高度關注和網路聲援下,最終被法院認定防衛過當並免予刑事處罰。
2009年5月10日晚,湖北巴東縣野三關鎮賓館服務員鄧玉嬌在遭官員糾纏後刺死一人、刺傷一人,案件經網路傳播後受到全國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