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錦江區分局以案情變化為由解除對前調查記者劉虎的取保候審
2026年9月10日,中國著名調查記者劉虎的辯護律師周澤在社交平臺公開發布成都市公安局錦江區分局出具的《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決定書顯示,成都市公安局錦江區分局以“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案情發生變化”為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規定,正式決定解除對劉虎的取保候審強制措施。劉虎此前於2026年2月因實名報道披露成都市蒲江縣委主要官員涉嫌侵佔企業財產問題,被錦江警方以涉嫌誣告陷害罪、非法經營罪跨區抓捕並採取強制措施,此次解除標誌著對劉虎的刑事追訴正式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