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因
2026年1月,前調查記者劉虎等人在網路刊髮針對成都市蒲江縣委書記蒲發友等人的輿論監督文章,實名反映其濫用職權干預民營企業資產重組問題。成都市公安局錦江區分局隨後於2月2日以涉嫌誣告陷害及非法經營罪對劉虎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 經過
該案在海內外引發法學界、新聞界強烈反響,多位法學專家和律師公開呼籲保障記者合法的輿論監督權利。2月14日,錦江分局為劉虎辦理取保候審。在取保候審期限內,辯護律師周澤等人依法多次向公安機關及檢察機關提交無罪法律意見書。2026年9月10日,錦江區分局正式向劉虎送達《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成公錦解取字〔2026〕001號),依法解除所有限制措施,劉虎無需接受進一步審判與羈押。
### 各方說法
辯護律師周澤表示,解除取保候審是公安機關依法糾錯、維護法律尊嚴的正義之舉,劉虎的言論屬於正當輿論監督;劉虎本人在獲悉決定後對社會各界長期的支援與關切表示感謝;新聞界同行則指出,希望以此案為契機進一步理順公權力與新聞監督的合法邊界,杜絕以刑代管打擊批評者。
### 處理結果與後續
隨著取保候審的正式解除,劉虎恢復了完全人身自由與公民合法權利,該案的處理結果也為近年來因輿論監督遭遇地方刑事立案的知名案件畫上了具有積極示範意義的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