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稅務總局釋出離岸信託個人所得稅政策口徑問答
稅務總局釋出六條執行細節,明確離岸信託歷史信託收益打包補稅及追徵期限標準,加碼對富豪海外信託追稅。
稅務總局釋出六條執行細節,明確離岸信託歷史信託收益打包補稅及追徵期限標準,加碼對富豪海外信託追稅。
10月19日,中國稅務總局再次提醒有關納稅人應在10月22日前完成過渡期內的申報繳稅,避免產生滯納金。彭博同日報道丁磊、黃崢等8名富豪約1402億美元離岸持股或受影響。
10月11日,「單位欠繳社保最高罰三倍」話題登上微博熱搜,引發網友熱議。
9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釋出《全國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6年版)》,將社保納入全國統一稅務處罰裁量範圍,用人單位不繳或少繳社保費,責令限期繳納後逾期仍不繳的,按欠繳金額最高可處三倍罰款,新規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規定,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不再免徵個人所得稅,按20%稅率繳納,自9月1日起生效。
2026年9月1日,財政部與稅務總局聯合公告,外籍個人從外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不再免徵個稅,統一按20%稅率徵收。
2026年8月14日,國家稅務總局北京12366中心主任張卉回應社保基數夯實,稱分步推進、分類施策,不搞一刀切,範圍限有繳費能力的大中型企業,不溯及既往、無集中清欠。
國家稅務總局接到命令開始倒查海外公民的個人所得稅,涉及在海外工作多年的中國公民及部分已退籍人員,並結合海外資產清查及出境管控。
2026年7月24日,中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釋出公告,要求居民個人財產轉入離岸信託及存續期間收益按20%繳納個人所得稅,過渡期為90天。
2026年7月24日,財政部、稅務總局釋出公告,居民把財產裝入離岸信託及信託存續期間的收益須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2026年7月24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出臺新規,規定中國稅務居民將股票、股權等資產轉入離岸信託時,相關增值部分可能按20%繳稅。據路透報道,新規已促使部分中國富裕人士籌措現金,考慮賣資產或借款繳稅。
財政部、稅務總局7月24日釋出公告,取得外國國籍或境外永久居留權但主要經濟利益來自中國境內者可被認定為中國稅收居民,轉為非居民時須對離岸信託增值收益進行稅務清算。
財政部、稅務總局釋出第二十一號公告;影片稱公告涉及對離岸信託採取稅務措施。
2026年6月10日,國家稅務總局公佈資料稱,今年1至5月取得境外收入的納稅人累計補繳稅款約130億元,稱此為加強境外所得宣傳引導和政策輔導的結果。
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釋出2026年28號文《境內單位代扣代繳自然人增值稅管理辦法》,定於2026年11月1日全國強制執行,任何單位與個人結算產生增值稅的費用時須代扣增值稅及相關稅費,否則承擔共同偷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