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2025年天水幼兒血鉛案一審宣判:幼兒園實際負責人李慧芳被判無期徒刑,執行園長朱敬琳獲刑15年,其餘4人獲刑6至8年。法院認定幼兒園管理人員授意在幼兒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6人均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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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不是你老師
2026-10-16 14:50 · 10月16日,蘭州中院對天水幼兒血鉛案一審宣判,幼兒園實際負責人李慧芳被判無期,朱敬琳獲刑15年,其餘4人獲刑6至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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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幼兒血鉛案一審宣判,6人獲刑,李慧芳被判無期徒刑
2026.10.16 · 已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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