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畢井泉因在1995年至2025年間利用職務便利受賄5742萬餘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500萬元。畢井泉曾任國務院副秘書長、國家食藥監總局局長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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