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因
自1982年宪法颁布以来,中国在最高国家领导人任期制度上确立了国家主席、副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明确规定,被视为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的重要制度成果。2018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首次对外披露取消国家主席和副主席任期限制的修宪提议。
### 经过
2018年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向大会作关于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3月11日下午,大会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在出席的2964名代表中,表决结果为2958票赞成、2票反对、3票弃权、1票无效,宪法修正案正式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各方说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解释称,中共党章对总书记和中央军委主席均无任期限制,对国家主席任职规定作出一致性修改,有利于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海外媒体、多国政界及独立学者则广泛指出,任期限制的移除标志着中国政治权力机制的重大转变,引发对权力制衡弱化及政治接班机制不确定性的深切忧虑。
### 处理结果与后续
修宪案通过后,国家主席和副主席正式解除连任两届限制。2023年3月1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习近平全票再次当选国家主席,开启其第三个国家主席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