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
2024年12月,新華社撤銷原廣東分社社長顧萬明的退休待遇。此前他因就李克強之死發公開信被刑拘,並被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一年。
2024年11月
2024年11月,上海閔行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原新華社廣東分社社長顧萬明有期徒刑一年。他因2023年10月就李克強之死發公開信提出五項要求而被刑拘。
地點: 上海市 ·
重要度 III ·
核實狀態: 已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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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0日
2023年10月30日,原新華社廣東分社社長顧萬明以老黨員身份發公開信,就李克強之死提出暫停火化、成立調查組、追究責任人、做屍檢、按規格辦喪禮五項要求,隨後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