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對鄆城涉事教師不批捕
9月29日據浪潮新聞等報道,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對涉事班主任譚某某不批准逮捕,家屬代理律師提出異議,表示將向上級檢察機關反映。
9月29日據浪潮新聞等報道,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對涉事班主任譚某某不批准逮捕,家屬代理律師提出異議,表示將向上級檢察機關反映。
2026年9月7日,山東菏澤鄆城縣警方對涉事班主任譚某刑事拘留,案件移送檢察院;此前警方8月曾決定不予立案,家屬複議後9月4日改為立案。
家屬申請複議後,鄆城警方9月4日撤銷不予立案決定,對涉事班主任譚某某涉嫌虐待被看護人罪立案偵查。
家屬報案後,山東鄆城警方8月9日以沒有犯罪事實為由對涉事班主任譚某某不予立案。
山東菏澤鄆城縣一名四年級男孩6月29日晨在校門口徘徊兩次後走向宋金河溺亡,家屬檢視監控稱班主任譚某一週內打他八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