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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美國國會透過臺灣關係法,規範對臺外交承認須經總統與國會協商

1979.04 ·已核實 ·重要度 IV ·信源 2 ·美國華盛頓

1979年卡特政府與中華民國斷交併終止共同防禦條約後,美國國會兩三個月內製定臺灣關係法,作為國內法規定對臺灣的外交承認須由總統和國會共同協商,卡特政府被迫簽署。參議員高華德曾就廢止共同防禦條約的程式違憲提出挑戰,未獲法院受理。

卡特總統在白宮宴請鄧小平及夫人卓林

1979.01.29 ·已核實 ·重要度 III ·信源 2 ·華盛頓

吉米卡特總統宴請當時擔任中國國務院第一副總理鄧小平及夫人卓林,卡特夫人羅莎琳精心準備了書法中英文選單及肯尼迪中心表演。

卡特警告中國交還美國公民否則不談外交關係

1978.01 ·已報道 ·重要度 IV ·信源 3 ·美國

韓秀稱,她回到美國後,卡特總統指示國務院向中國政府發出強烈通知,指其在華沙會談中百餘次否認有美國公民滯留,並堅持先交還美國公民再談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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