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2日
廣東高院二審裁定駁回趙冰等人的上訴,維持原判,並在裁定書中首次明確將徽劍稱為反詐人士。
地點: 廣東省廣州市 ·
重要度 III ·
核實狀態: 官方宣稱 ·
檢視因果脈絡 →
2025年12月29日
惠州市中院對趙冰等十餘名被告人作出一審宣判,主犯趙冰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其餘被告人分獲刑期。
地點: 廣東省惠州市 ·
重要度 III ·
核實狀態: 官方宣稱 ·
檢視因果脈絡 →
2024年11月11日
趙冰等人在江西的一處山坡上對徽劍進行持續毆打,致其頭部重傷顱內出血死亡,隨後兇手用枯草將其屍體掩蓋並逃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