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中院一審判處楊佳死刑
2008年9月1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楊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楊佳和辯護律師在宣判全程沒有說話,也沒有表示是否上訴。網上對不公開審理、鑑定資格和辯護律師身份的質疑隨即擴散。
2008年9月1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楊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楊佳和辯護律師在宣判全程沒有說話,也沒有表示是否上訴。網上對不公開審理、鑑定資格和辯護律師身份的質疑隨即擴散。
2008年8月26日下午,楊佳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開庭時間因北京奧運會推遲到這一天。法院把旁聽席全部給了上海市公安局,二十多家境內外媒體和前來旁聽的市民被拒之門外,開庭公告只在法院門前的電子屏上打出,庭上當天沒有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