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足主教練李鐵案一審宣判 2024.12.13 ·已核實 ·重要度 IV ·信源 3 ·湖北省咸寧市 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行賄、單位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五項罪名數罪併罰,判處李鐵有期徒刑20年;其被認定為非國家工作人員引發外界對足協體制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