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8日,淄博中院再審認定路某某收取的補償經雙方協商確定、無非法佔有目的,撤銷原判,宣告其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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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不是你老師
2026-10-09 17:09 · 山東淄博男子捉姦收2.5萬補償獲刑半年,再審改判無罪後退款仍未討回,10月8日提交約423.7萬元國家賠償申請。
第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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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網轉九派新聞:捉姦收錢改判無罪
2026-10-09 17:28 · 案發3年後,10月8日,淄博市中院當庭改判33歲路某無罪。
網路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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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網:男子捉姦收2.5萬獲刑再審改判無罪
2026-10-09 17:28 · 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0月8日重新審理並宣佈判決結果,認定路某某無罪。
網路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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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文 CONTEXT
前因
2021
·已報道
·重要度 II
·淄博市
本事件
淄博中院再審撤銷原判,宣告路某某無罪
2024.10.08 · 已核實
後果
10.08
·已報道
·重要度 II
·淄博市
2026.07
·已報道
·重要度 II
·淄博市
10.08
·已報道
·重要度 III
·淄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