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2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表決透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境外組織和個人破壞民族團結進步、製造民族分裂行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自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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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硬邦邦
2026-09-24 13:56 · 新聞硬邦邦 釋出了新影片:中共跨境鎮壓無孔不入!今天我們都是矢板明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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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訊新聞轉新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
2026-10-06 23:41 · 第六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組織和個人,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破壞民族團結進步、製造民族分裂行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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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獲透過並設境外組織個人責任條款
2026.03.12 · 已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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