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為先,行動為要:變革中國的現實路徑
最近又看到“決定論之爭”,什麼制度決定論、文化決定論、信仰決定論……翻翻過往,你們還能看到氣候決定論、飲食決定論、甚至支黑系的人種決定論……
可是,這上面有什麼好糾結的?
每樣上層建築有每樣的作用,各自在各自的地盤做決定,有的東西制度決定,有的東西文化決定,有的東西信仰決定……這不是常識?
如果有一樣元素可以全面決定整個生態,或起著某種想象中類似習近平定於一尊的作用,那還要其它元素做甚?
廢除網牆,廢除敏感詞,廢除各平臺一切言論審查……這些,奪取政權改了制度就能做到,因為它屬於行政範疇,不必等到整個文化或信仰慢悠悠改變之後。
同理,解散並取締中共、制定新憲法、軍隊國家化、司法獨立化、新聞自由化、官員財產公示、設立兩黨或多黨的選舉制……這許許多多毫無疑問會對整個社會生態產生重大影響的制度改變,這些已經被西方文明證明有必要有作用的制度設計,在它們發揮影響的領域,當然是制度決定結果。
有人說中國人那尿性不行,什麼制度到了中國都得走樣,非得改造整個文化改變民眾信仰不可。
問題是,你怎麼改造?
首先,你不推翻中共的黨國制度,你什麼都做不了,管你文化還是信仰,都半點動彈不得,你能如何?在海外推動一下新文化,傳播一下基督福音,就能改造海外華人然後再倒灌回大陸?那是不可能的,別說倒灌,中共分分鐘培養出來的黨文化的信仰戰士,足以淹沒你。到頭來你發現,還是得先推翻這個黨國制度。
其次,就算黨國制度垮了,中國進入民主建設期,你要改變中國人的文化信仰,還是那句話:怎麼做?
這麼大個工程,肯定不能靠零零散散的臨時舉措吧?如果哪個辦法好用,你是不是得想辦法把它固定下來持續穩定的發揮作用?這個固定下來的過程,是不是就是制度化?
你最終,還是得依靠制度化的手段才能改造文化改變信仰。
當然,我這麼說,不是在說制度決定一切,雖然改變往往都要透過制度的手段才能起作用,但在各自的領域,手段不代表決定因素。在文化影響的領域,當然是文化在決定,即便得用制度手段。信仰領域同理。
要讓憲政的制度運轉絲滑,光把那套架子立起來還不夠,當然需要民眾在公民意識、公民素質、乃至文化底蘊,價值信仰等方面有一個良好的支撐與配合。這些領域即便也設計了好的制度去改造,比如建立現代公民教育,但仍然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需要新的文化信仰搭建到某種程度,然後才能在各自領域開始發揮決定性作用。
不過現在討論這些,甚至爭辯這些,是不是有點太早了?甚至有點浪費時間?有點像大雁還沒射下來,先就煮著吃還是烤著吃吵起來了。
第一步,推翻中共都還沒完成呢先生們!
這一步本質上就是戰爭行為,所以,各位紳士們淑女們能不能放下一點優雅,真正進入戰爭狀態?
我們最該討論的,難道不是如何有效的發起破壞行動,摧毀一切支撐黨國的有價值目標麼?
我們缺得不是謙謙秀才,而是糾糾武夫。
文武雙全,當然最好。 脫掉西裝,換上迷彩。 能文能武,方是大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