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俊峰头七出殡沈阳数百网友赶赴送行
2013年10月1日,夏俊峰在头七当天出殡,家人前往沈阳纪念陵,除亲友外有数百网友送行;官方封锁并删除相关消息。
「我死也不服,我是正当防卫。」
夏俊峰,1976年生于辽宁铁岭县,下岗后在沈阳街头摆小摊烤香肠谋生。2009年5月16日,他和妻子在沈河区街头摆摊时遭城管野蛮抢夺煤气罐,随后被强行带进城管执法队办公室。在执法队内,夏俊峰遭到多名城管人员围殴施暴,在生死关头他掏出防身小刀自卫反抗,两名殴打他的城管人员毙命,一人受伤。法庭审理中,辩护律师找到现场证明城管先行动手暴打夏俊峰的多名目击证人,法庭一概拒绝采信;2009年11月沈阳中院一审判处死刑,2011年5月辽宁高院二审维持死刑。2013年9月25日,最高法院核准后,夏俊峰被中共恶政处决,年仅三十六岁。民间普遍认定夏俊峰是反抗暴政的平民英雄,在他安葬之日,全国数百名网民冲破监控赶赴沈阳送他最后一程。
2013年10月1日,夏俊峰在头七当天出殡,家人前往沈阳纪念陵,除亲友外有数百网友送行;官方封锁并删除相关消息。
2013年9月25日,在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后,辽宁沈阳小贩夏俊峰被中共恶政处决。此前他在街头摆摊遭城管暴打被迫拔刀自卫反抗致两名城管死亡,法庭全面拒绝采信辩方目击证人,引发全国法学学者、律师和民众数年联名呼吁「刀下留人」。夏俊峰死前留下遗言「我死也不服,我是正当防卫」。
2013年4月,二楼出版机构推出5000册夏俊峰之子夏健强的画册,定价128元;其后画作被质疑抄袭几米,引发争议。
2011年5月,夏俊峰案进入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此后学界与网民发起刀下留人声援,具体发起时间与数十万人规模未能核实。
2011年5月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维持沈阳中院一审判决,判处夏俊峰死刑;辩护律师主张夏俊峰系正当防卫,未被采纳。
2009年11月11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夏俊峰死刑;辩护律师称法院拒绝采纳六名目击者证词,采信城管证词。
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夫妇在沈阳无照摆摊被城管查处,在滨河勤务室与城管冲突,持刀致两名城管死亡;辩方称其先遭围殴后自卫,法院不采信。
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夫妇在沈阳沈河区无照摆摊被城管查处,夏俊峰随执法人员到滨河勤务室接受处罚。
夏俊峰为辽宁铁岭县人,来沈阳与妻子摆摊谋生;具体出生日期1976年12月11日及工厂下岗经历未能核实。
不忘记,就是不认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