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被判故意伤害但免予刑事处罚
2009年6月16日,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认定邓玉娇构成故意伤害,但考虑防卫过当、自首等情节,免予刑事处罚。
2009年6月16日,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认定邓玉娇构成故意伤害,但考虑防卫过当、自首等情节,免予刑事处罚。
湖北巴东县宾馆女服务员邓玉娇面对官员强迫提供特殊服务进行反击导致一人离世,在全国舆论高度关注和网络声援下,最终被法院认定防卫过当并免予刑事处罚。
2009年5月10日晚,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宾馆服务员邓玉娇在遭官员纠缠后刺死一人、刺伤一人,案件经网络传播后受到全国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