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網傳貴州省普安縣司法局下發通知,要求當地律師在承辦掃黑除惡相關案件時,若辯護意見涉及改變罪名定性,必須報請縣司法局研究並獲得同意後方可發表,並要求各律所嚴格執行。
株洲自媒體人尹建根因發文批評安徽和縣歷陽鎮黨委書記劉瑩等多地官員,於2025年8月被跨省抓捕。2026年8月6日,和縣法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尹建根不服並提出上訴。
網紅“鐵頭”(董光明)因組織團隊揭露社會黑暗,包括老年保健品詐騙、海鮮市場缺斤短兩等問題,被浙江杭州濱江法院判處八年有期徒刑。其團隊成員也一同被判刑。官方給出的理由是“敲詐勒索”,但影片認為這是莫須有的罪名,目的是打壓揭露真相者。
維權人士許志永因不滿魯南監獄剝奪其與未婚妻李翹楚的通訊權,已絕食抗議40天。目前許志永無法會見律師,外界難以獲知其具體身體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