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網傳貴州省普安縣司法局下發通知,要求當地律師在承辦掃黑除惡相關案件時,若辯護意見涉及改變罪名定性,必須報請縣司法局研究並獲得同意後方可發表,並要求各律所嚴格執行。
暫無歸檔文章
暫無討論
永久短連結:/t_mxg5xs
/t_mxg5x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