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幸彤就支联会案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诉
10月5日,前香港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就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定罪及7年3个月判刑正式提出上诉,案件暂未排期聆讯。支联会案共涉四名被告,李卓人判囚7年,何俊仁判囚5年2个月,支联会被罚款150万港元。
10月5日,前香港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就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定罪及7年3个月判刑正式提出上诉,案件暂未排期聆讯。支联会案共涉四名被告,李卓人判囚7年,何俊仁判囚5年2个月,支联会被罚款150万港元。
9月17日,欧洲议会以压倒性票数通过决议,谴责香港国安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导致自由瓦解,呼吁欧盟制裁相关官员,并要求释放黎智英、李卓人、邹幸彤、何俊仁及黄子悦等政治犯。
2026年9月11日,香港高等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支联会领袖李卓人、邹幸彤、何俊仁分别监禁五年、六年、七年。香港特区政府和立法会随后发表声明,坚决支持判决并指责美西方及境外组织污蔑抹黑。警务处处长周一鸣警告仍有不法分子潜伏。欧盟发表声明称审判受政治主导,警告损害香港法治声誉;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公室呼吁废除刑罚,要求国安法符合国际人权标准。
9月11日,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就支联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作出判决:前副主席邹幸彤被判监7年3个月,前主席李卓人监禁7年,前副主席何俊仁判刑5年2个月,已解散的支联会被判罚150万港币(约19万美元)。
2026年8月21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已解散的香港支联会及其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邹幸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罪名成立。
8月21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已解散的支联会及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邹幸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另一前副主席何俊仁早前已认罪。三人将于28日接受求情聆讯,依《香港国安法》最高刑罚为十年有期徒刑。
2026年8月21日,德国与法国外交部发言人发表联合声明,对香港法院对邹幸彤的有罪裁决深表遗憾,呼吁立即释放她。
香港高等法院于8月20日裁决香港民主派活动人士李卓仁和邹幸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
2026年5月18日至19日,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国安指定法官李运腾完成支联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结案陈词,邹幸彤重申“结束一党专政”。法官称需时撰写判词,预计7月中下旬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