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中院一审判处杨佳死刑
2008年9月1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佳和辩护律师在宣判全程没有说话,也没有表示是否上诉。网上对不公开审理、鉴定资格和辩护律师身份的质疑随即扩散。
2008年9月1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佳和辩护律师在宣判全程没有说话,也没有表示是否上诉。网上对不公开审理、鉴定资格和辩护律师身份的质疑随即扩散。
2008年8月26日下午,杨佳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开庭时间因北京奥运会推迟到这一天。法院把旁听席全部给了上海市公安局,二十多家境内外媒体和前来旁听的市民被拒之门外,开庭公告只在法院门前的电子屏上打出,庭上当天没有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