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6月30日受理林某被强奸案后,筠连县公安局7月16日以“无犯罪事实发生”为由决定不予立案。
信源类型可靠度链接
李老师不是你老师
2026-10-24 06:45 · 9月7日宜宾市公安局复核认定筠连县强奸案有犯罪事实,撤销县公安局不立案决定。
第一手
●●●●●
上下文 CONTEXT
前因
尚未记录
本事件
筠连县公安局7月16日以无犯罪事实为由对强奸案不予立案
2026.07.16 · 已报道
后果
09.12
·已报道
·重要度 IV
·四川省筠连县
09.11
·已报道
·重要度 III
·四川省筠连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