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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脸说:重庆打包哥,引爆网络!数百居民上街抗议!中国应该对反虐待动物立法吗?

1楼 · 楼主 作者:多伦多方脸 发布于:2026-08-29 01:51 回复:0 浏览:292 本文链接:fanzei.net/d_2225mx

重庆有人因虐待领养的幼犬、幼猫被曝光后,志愿者和居民聚集在其居住小区外抗议,警方抓捕了打包哥和部分义工,现场还发生警察殴打抗议者的情况。视频借此讨论反虐待动物立法,比较韩国、加拿大相关法律及案例,并主张禁止虐待动物与禁止食用动物肉类是不同议题,还分析中国相关立法迟迟未出台的原因。

视频链接:

完整文本:

这几天,中国又出事了。重庆不少人上街抗议,原因起源于一个叫“打包哥”的人。打包哥真名叫李萌,最早在2024年出名。他一开始是因为在山姆超市肆无忌惮地蹭免费试吃而受到关注,不仅试吃,还带着打包盒把东西拿走,于是有了“山姆打包哥”这个雅号。

他干这事也不是一两次了。即使店员疯狂劝阻,他依旧不吃这一套,心态相当好,没事就撒泼打滚,甚至把打包好的汤汁泼向工作人员,既无小礼也无大义,简直是魔丸转世。到这一步,打包哥已经是个活脱脱的赛博小丑。大家本来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可前几天他又做了一件事,直接从赛博小丑变成了纯恶人。

近期,他被曝光以免费领养为名,到处领养幼犬、幼猫,然后虐杀它们。他领养的小狗被锯掉牙齿、剪掉尾巴,全身多处骨折。打包哥不仅以此为乐,还拍摄视频传播并借此盈利。事情曝光后,愤怒的网友找上他,他不仅没有反省,反而和网友、民众发生激烈冲突。

这一行为引发民众更大的不满,尤其是此前捐赠幼犬的志愿者。之后,他们聚集起来围堵打包哥,在他居住的小区外抗议。高峰时,一度有数百人通宵留守。

大规模人员聚集招来了警察。警察来了之后,不管谁有理,来了个各打五十大板:把虐狗虐猫的打包哥抓了起来,也把声讨打包哥的义工抓了起来。为了控制抗议人士,一些警察甚至一度脱下警服,殴打前来抗议的义工。这一行为也引来重庆民众强烈反弹。

为了要求警方释放被抓的义工,抗议仍在继续。越来越多的人聚集到小区门口,重庆市民也以行动支持抗议者,现场甚至有义工提供免费食物和补给。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也让网上围绕中国动物保护问题出现了两种观点,双方争论不休。动物保护在中国不是新问题,每次出现类似事情,大家都会争论。

对这个问题一般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应该禁止虐待动物,甚至也应该禁止吃猫肉、狗肉。另一种则反对,认为吃猫肉和狗肉是每个人的自由,保护动物也是每个人的自由;更何况中国目前连人权都没有保障,保障什么动物权利?这种反驳看似合理,但这里有个关键问题:一谈到动物保护,我们就容易被误导,把动物保护和禁止吃猫肉、狗肉画上等号,也容易以为反对虐待动物只是在保护动物的权利。实际上,反对虐待动物不仅是在保护动物,也是在保护人的权利。

先说韩国。韩国和中国一样,属于东亚文化国家,也有悠久的吃狗肉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公元4世纪。按照韩国目前的法律,韩国到今天仍然可以吃狗肉。韩国禁止吃狗肉的法律在2024年通过,但通过时给社会留了3年缓冲期,2026年仍是韩国能吃到狗肉的最后一年。

能吃狗肉,不代表可以虐待动物。韩国从1991年开始就有《动物保护法》,规定以残忍方式虐待动物,最高可判3年监禁、罚款3000万韩元。最近韩国有新闻报道,一名男子因残忍杀害20多只猫,被判处1年半监禁。所以韩国现在出现的情况是,狗肉仍可食用,但韩国在30多年前就通过了反虐待动物法,虐待动物要坐牢。

加拿大也是如此,甚至情况更特别。加拿大作为传统的西方国家,自然很排斥吃狗肉,但有一个让人震惊的事实:加拿大对吃狗肉和猫肉管得比韩国还松。在加拿大吃狗肉和猫肉并不违法。2016年有一名议员想把吃狗肉定为违法,最终被国会否决。

不过,加拿大没有狗肉和猫肉贩卖,是因为缺乏相关市场;猫肉和狗肉没有相关检疫规则,无法通过检疫,因此不能正常销售。虽然加拿大没有禁止吃猫肉和狗肉,却对虐待动物处罚极其严重。加拿大《刑法典》第445.1条明确规定,任何人故意造成,或作为主人故意允许造成动物不必要的痛苦、折磨或伤害,都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并被判多年监禁。这项法律最早可以追溯到1892年,至今已经执行了130多年。加拿大因虐待动物被判刑的案例也不少。

例如,2026年刚有一个判例:加拿大一名32岁的男子,因为多次以极其残忍的方式虐杀兔子,被判处8年监禁。但兔子在加拿大是可以吃的,很多中餐馆都卖兔肉。有人可能会觉得奇怪:怎么能吃兔子,虐杀兔子却要坐牢?保护动物的核心到底是什么?

我们可以发现,不论是韩国、加拿大还是其他国家,动物保护的核心都不在于杀不杀,而在于如何杀、杀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虐待。与虐杀兔子被判8年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18年加拿大BC省发生的一件事。一名男子从BC省爱护动物协会领养了一头3岁的越南迷你猪,名叫Molly。Molly被送到开牧中心前曾遭前主人虐待,在机构照料下才恢复健康,好不容易找到了新家。

然而,领养协议签署还不到一个月,这名男子就把Molly杀来吃了,还把腌制过程的照片和视频发到媒体平台。事件曝光后,加拿大舆论一片哗然,很多人要求当局起诉、逮捕这名男子。但他没有受到任何刑事指控。警方确认,他并没有虐杀Molly;按照动物保护法,只要没有虐杀,食用伴侣动物并不违法。

这些案例背后的法律逻辑,涉及动物保护的核心:杀生不虐生。吃狗肉、猫肉,甚至吃各种动物的肉,和反对虐待不是一回事。我们反对虐待动物,也不只是为了保护猫狗的权利,而是在保护每个人的权利。

举个例子,如果你家对面住着一个屠宰场员工,或者门口菜市场的杀猪贩,你会害怕吗?你会担心和他做邻居、让自己的孩子去他家玩吗?大概率不会,因为大家知道这只是一份工作。他们杀猪、杀鸡、杀羊是为了赚钱,是带有功利目的地宰杀动物,而不是因为享受屠杀。

但如果邻居没事就喜欢虐待小动物、虐待猫狗,夜里把猫狗打得嗷嗷叫,是个纯粹享受虐待动物的人,你还敢让自己的孩子去他家玩吗?我估计大多数人都会吓得连夜搬家,或者集体发力把这个人赶出社区。没有人希望自己的孩子和自己生活在一个到处都是以虐待动物为乐的怪人的社会里。反虐待动物不是只保护动物的权利,也是在预防潜在犯罪,维护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

现实社会中还有类似逻辑的法律,比如禁止侮辱尸体。大家说动物没有权利;一个人死了之后有权利吗?自然也没有。尤其是没有亲人认领的尸体,你可以说,侮辱有亲人认领的尸体会损害仍然在世的亲人的权益;但尸体没有人认领时,本质上就和一件物品没有区别。

然而,绝大多数国家都把侮辱尸体定为犯罪。为什么?因为阻止侮辱尸体,不是在保护死人的权利,而是在保护活人的权利,是在阻止社会道德败坏、阻止潜在罪犯。这和阻止虐待动物是同一个道理。所以从各种逻辑来看,在中国禁止虐待动物都有坚实的法理基础。

说完法理基础,再说中国现阶段是否需要保护动物权益。很多人不支持相关法律,经常拿来当理由的是:中国发展阶段还不够,经济太落后,应该先保障人的权益,再保障动物权益。这种说法更是无稽之谈。

世界上确实有些国家有比较极端的动物保护法律,也就是大家口中的“圣母情节”。比如很多欧盟国家为了禁止虐待动物,要求屠宰前先把动物击晕,禁止动物清醒时放血。动物晕倒后放血不干净,会影响肉的口感,让肉变得更腥、保质期更短。动物清醒时放血或许残忍,但这是具有功利目的的操作,不应该属于无端虐待动物。在中国禁止清醒时给动物放血,现阶段或许确实有些超前。

但是,制定基本的反虐待动物法、判处虐待动物的人刑罚,在中国并不超前。目前世界上有超过80%、150多个国家有反虐待动物法,虐待动物会被判刑。甚至一些我们理解中非常贫穷的国家,比如印度,也有反虐待动物法,虐待动物最高可判刑2年。我们的经济情况再差,能差到印度那样吗?我们还能排在世界人均GDP排名150名开外吗?

难道中华民族的道德感就那么低吗?我们就一定要做世界倒数水平吗?要做一个既无小礼也无大义的国家吗?禁止虐待动物法是中国需要、也应该有的法律。

这么简单的道理,中国并不缺法学大家和法律界理论专家。为什么反虐待动物法一直没有出台?这主要和中共的统治逻辑有关。中共不是民选政府,而是一个利己到极致的独裁政府。它做一切事情,前提都得是对中共自己有好处,而不是保障中国人的各种权益。在中国,如果不是因为中共打着共产主义旗号,没办法,我估计中共都懒得出台劳动保护法。

中共治理底层的逻辑从来不是把事情做好,而是别给上面的领导添麻烦。大家都不是外宾:在中国,除非你是洋大人,否则遇上小偷,金额不够大的话,警察一定懒得出警管你。更何况让他们去管谁虐待动物呢?立法禁止虐待动物,意味着执法责任扩张,会给地方警察增加巨大工作量,让他们必须处理一些在他们看来毫无意义、没有经济正向收益的工作。因此,他们自然没有立法动力。

既然不立法就不立法了,为什么还要对抗议的义工重拳出击?这些义工理论上不是在帮警察弥补空白吗?因为在中共眼里,抗议的这些人远比虐猫虐狗的人危险。

你以为自己在抗议、维护动物权益,是在和中共谈立法。实际上,对中共来说,你是在和他们谈民主。允许民间力量推动禁止虐待动物的立法,也意味着允许民间力量推动其他立法;允许公民为动物发声,也意味着允许公民为其他诉求发声。你今天能为猫狗争取权益,明天就能为劳工争取权益,后天就能推翻共产党。

这些人在做共产党最害怕的事情:追寻属于自己的权利,并尝试通过集会、聚集来达到目标。在共产党眼里,争取权利的行为比虐猫虐狗的人可怕得多,更需要重拳出击。把你们都抓了,再搞舆论引导,说你们都是受境外势力干预、受左翼圣母思想影响,帽子一扣,你们就该去哪儿玩去哪儿玩。

这种情况在中国未来一定不会好转。这次反对虐猫虐狗的行动,也一定改变不了中国动物保护的现状。立法难、动物保护权益差、劳工权益差的情况,在中国一定会长期存在。

好消息是,伴随着中国人对经济下行越来越不满、对社会怨气越来越大,现在很容易从一些小事演变成街头抗议,尤其是这种带有广泛同情弱者的事件。今年重庆有人虐猫虐狗,大家聚集到了一起;去年大家因为江油有人虐待学生而走上街头。中国人现在变得越来越勇敢。我相信,只要中国人越来越勇敢,总有一天会推翻中共、改变中国体制,让中国人有正常渠道追求自己的权益。这些权益包括八小时工作制、禁止虐待动物,也包括我们基本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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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专题 社会控制 集体抗议 重庆 动物保护 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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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啊,中国又又又出事了。重庆大把人啊开始上街抗议了,而这一次他们上街抗议的原因是起源于一个叫做打包哥的神人。打包哥呢真名叫李萌,这人呢最早在二零二四年就出了名。这人一开始出名是靠着在山姆超市肆无忌惮的疯狂蹭免费试吃而被大家关注的,并且啊,你试吃也就算了。
打包哥啊,还要带着打包盒一起拿走。于是呢,也有了人送雅号“山姆打包哥”。当然,更抽象的是,他干这活呢也不是一两次了。即使店员疯狂劝阻,依旧不吃压力,心态呢那是相当的好。没事呢就撒泼打混,甚至将打包好的汤汁泼向工作人员,既无小礼也无大义,属于纯脱脱的魔丸转世了。到这呢,这个打包哥就已经是个活脱脱的赛博小丑了。大家本来呢也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可是就在前几天啊,这位干了另外一件事,直接把他从一个赛博小丑升级成了一个纯恶人。
近期呢,他被曝光出以免费领养为名,到处领养一些幼犬、幼猫,然后进行虐杀。被他领养的小狗牙齿被锯,尾巴被剪,全身被打的是多处骨折。打包哥呢,不仅以此为乐,还通过拍摄视频进行传播,从而盈利。事件后来被曝光出来,当群情激愤的网友找上打包哥的时候,打包哥不仅没有反省,反而和这些网友、民众产生了激烈的冲突。这一行为呢,自然引得民众更加的不满,尤其是之前捐赠幼犬的那些志愿者。之后呢,他们聚集起来围堵打包哥,在他居住的小区外进行抗议。高峰时呢,一度有数百人通宵留守。
而这么大规模的人员聚集,自然也招来了警察。警察来了之后,那是三下五除二,管你有理没理,来了个躺下和人告官,各打五十大板,把虐狗虐猫的打包哥抓了起来,也把声讨打包哥的义工抓了起来,并且为了控制抗议人士,一些警察甚至一度脱下警服,殴打起了前来抗议的义工。当然,这一行为呢,也迎来了重庆人民的强烈反弹。
之后,为了逼迫警方释放被抓的义工,抗议呢仍然在继续。越来越多的人聚集到了小区门口,而广大重庆市民为了支持抗议者,甚至呢现场还出现了提供免费食物、提供免费补给的义工。那么大家好,我是多伦多方脸。这件事情现在闹的是风风火火。那我们今天呢,也就借着这件事情来聊聊中国的动物保护问题。在重庆这个事情出来之后呢,网上也是两种观点吵翻了天。当然,这也非常正常。动物保护问题在中国并不是一个新问题,它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在过去呢,每次出现大家都会进行争吵。
对于这个问题呢,一般有两种看法,一种呢是支持的,认为呢就应该禁止虐待动物,甚至呢也该禁止吃猫肉、狗肉。另一种呢则是反对的,反对者认为吃猫肉和狗肉是每个人的自由,保保护动物呢也是每个人的自由,更何况中国目前人权都没有保障,保障啥动物权利呢?而这种争论反驳看似合理,但是里面其实有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那就是啊一谈到动物保护,我们都会被误导,会错把动物保护和禁止吃猫肉、狗肉画上等号。
也会单纯的认为反对虐待动物是在保护动物的权利,但是反对虐待动物实际上它不仅是在保护动物的权利,也是在保护人的权利。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可以举几个例子。首先是韩国的例子,韩国作为一个东亚文化国家,跟咱老中一样,也是有悠久的吃狗肉历史的。韩国吃狗肉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公元四世纪,而如果按照韩国目前的法律,韩国甚至到今天都还是可以吃狗肉的。韩国禁止吃狗肉的法律是在二零二四年通过的,但是呢,这个法律在通过的时候给了韩国社会三年缓冲期,今年呢仍然是韩国能吃到狗肉的最后一年。
但是能吃狗肉,这并不代表着韩国能虐待动物。韩国实际从一九九一年开始就通过了动物保护法,该法案规定,以残忍方式虐待动物的,最高可判三年监禁和三千万韩元的罚款。像最近韩国的一个新闻就报道,韩国一名男子呢,因为残忍杀害二十多只猫而被判处了一年半监禁。所以韩国其实现在就出现了这样的一个情况,虽然韩国目前仍然可以吃狗肉,但是韩国在三十年前,一九九一年就已经通过了反虐待动物法案,虐待动物在韩国就得坐牢。
这点呢,在加拿大也是同理,甚至呢更加夸张。加拿大作为一个传统的西方国家,自然呢是对吃狗肉十分排斥的。可是啊,有一个让大家震惊的事实,那就是加拿大吃狗肉和猫肉,它管的比韩国还松。在加拿大吃狗肉和猫肉,它并不违法。二零一六年,还有个议员呢想把吃狗肉定义为违法,但是呢最终被国会否决了。
不过,加纳还是没有狗肉和猫肉贩卖的,这是因为缺乏相关市场,所以猫肉和狗肉呢都没有相关的检疫规则,无法通过检疫,所以无法正常销售。可是,加纳虽然没有禁止吃猫肉狗肉,加纳呢却对虐待动物处罚极其严重。加纳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点一条就明确规定,任何人故意造成或作为主人故意允许造成动物的不必要的痛苦、折磨或伤害,都可构成刑事犯罪,可判处多年监禁。这一法律在加纳持续的时间最早甚至可以追溯到一八九二年,到今天呢都已经执行了一百三十年了。加纳因为虐待动物被判刑的案例其实也不在少数。
比如,在二零二六年就刚出了一个判例,加纳一名三十二岁的犯人,因为多次以极度残忍的方式虐杀兔子,而被判处了八年监禁。但是与此同时,兔子在加纳其实是可以吃的,很多中餐馆呢都是有卖兔肉的。说到这呢,可能有人就会晕了:怎么能吃兔子?但是杀兔子还要坐牢呢?保护动物的核心到底是什么呢?
其实我们能发现,不论是韩国还是加拿大,亦或者其他国家,对于动物保护都有一个核心,那就不是不在于杀与不杀,而在于如何杀,杀的过程是否存在虐待。和上面那个杀兔子被判八年的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二零一八年加拿大BC省的另一名男性,他从BC省的爱护动物协会领养了一头三岁大的越南迷你猪,名叫Molly。Molly呢,在被送到开牧中心前就被前主人虐待,在机构的照料下呢,才恢复了健康,好不容易找到了新家。
然而,领养协议签署还不到一个月,这个领养的男子呢就将 Molly 杀杀食用,并且把腌制过程的照片和视频发到了媒体平台上。事件曝光之后呢,加拿大舆论一片哗然,很多人呢都要求当局起诉逮捕这个男子。但是结果是,这个人并没有受到任何刑事指控。为什么呢?因为经过警方确认,该名男子他并没有虐杀 Molly,而按照动物保护法,只要没有虐杀,食用伴侣动物并不违法。而这些案例,法律为什么会是这样?这其实就涉及到目前动物保护的核心了,那就是杀生不虐生。
吃狗肉、猫肉,甚至各种动物的肉和反虐待呢,从来都不是一回事。并且我们为什么要反虐待动物呢?也从来不仅仅是为了保护猫猫狗狗的权利,而是在保护我们每个人的权利。对于这点呢,我们还可以举个例子,讲讲为什么反虐待动物实际上是在保护人的权利。如果你现在家对面住着一个邻居,这个邻居呢是屠宰场的员工,是门口菜市场的杀猪贩,那你会觉得害怕吗?你会担心和他做邻居,自己的小孩去他家里玩吗?大概率是不会的,因为大家都知道这只是一份工作而已。他们杀猪、杀鸡、杀羊是为了赚钱,是带着功利性的杀一些动物,而不是因为有乐趣、爱好屠杀。
这样其实就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你的邻居是一个没事就喜欢虐待小动物、虐待猫、虐待狗,夜里把猫狗打得嗷嗷叫,是一个纯粹享受虐待动物快乐的人,那你敢让自己的孩子去他家里玩吗?我估计大多数人都得吓得连夜搬家,或者呢集体发力把这个人赶出自己的社区。我相信没有人希望自己的孩子和自己会生活在一个到处都是以虐待动物为乐的怪人的社会。这时候反虐待动物其实就不是在保护动物的权利,而是在预防潜在的犯罪,是在维护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
这种类似的法律,其实在现实社会中并不少。一个很相近逻辑的法律就是反对侮辱尸体的法律。大家都说动物没有权利,一个人死了之后,那有权利吗?自然也是没有任何权利的。尤其是一些没有亲人认领的尸体,你有亲人认领的尸体,你还可以说侮辱这些尸体,损伤了这些还活着的亲人的权益。当一个尸体没有人认领的时候,它本质上就和一个物件是没有区别的。
但是在绝大多数国家,侮辱尸体都是一种犯罪。那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阻止侮辱尸体,并不是在保护死人的权利,而是在保护活人的权利,是在阻止这个社会的道德变得败坏,阻止一些潜在的罪犯。这个和上面的阻止虐待动物就是同理的。所以不论从任何逻辑上来看,在中国禁止虐待动物都是具有坚实的法理基础的。那么说完法理基础,我们再说中国到底在现阶段是否需要保护动物的权益。很多人不支持动保相关的法律,经常的一个理由呢,就是中国发展的阶段不到位,中国的经济太落后了,要先保障人的权益,再保障动物的权益。这个说法呢,就更加是无稽之谈了。
现在世界上确实有些国家存在比较极端的动物保护法律,也就是大家口中的圣母情节。比如很多欧盟的国家,为了禁止虐待动物,都必须要求屠宰动物前先把动物击晕才能放血,禁止在动物清醒的时候进行放血。而动物一旦晕倒,放血就放的不干净,这样呢就会影响肉的口感,让肉变得更腥,保质期变得更短。在动物清醒时放血或许残忍,但是呢它是一个具有功利性和目的性的操作,不应该属于无端虐待动物的范畴。在中国禁止清醒时给动物放血,那对于中国目前来说,确实可能有些超前。
但是,基本的反虐待动物法把虐待动物的人判刑,这在中国并不超前。目前在世界上有超过百分之八十、一百五十多个国家有反虐待动物法,虐待动物在这些国家会被判刑。甚至一些我们理解中非常贫穷的国家,比如印度,它都有反虐待动物法。印度虐待动物最高可判刑两年。那我们的经济情况再差,能差到过印度吗?我们还能在世界人均GDP排名一百五十名开外吗?
难道我们中华民族的道德感就那么低吗?我们就一定要做世界的倒数水平吗?要做一个纯粹的无小礼也无大义的国家吗?反对虐待动物法一定是中国需要的法律,也是我们应该有的法律。当然,这么简单的道理我都知道。中国自然是不缺乏法学大家和各种法律界的理论专家的。那为什么反对虐待动物法一直在中国还没有出台呢?这主要也和中共的统治逻辑有关。中共呢,它并不是一个民选政府,而是一个听之利己、利己到极致的独裁政府。
他做一切事情,前提都得是对中共自己有好处,而不是保障中国人的各种权益。在中国,要不是因为中共打着的是共产主义的旗号,没有办法,我估计中共都懒得出台劳动保护法。中共治理底层的逻辑从来都不是把事情做好,而是别给上面的领导添麻烦。大家都不是外宾,在中国,除非你是洋大人,否则你遇上小偷,金额不够大的话,警察是一定懒得出警管你的。更何况你让他们去管谁虐待动物呢?立法禁止虐待动物,就意味着执法责任的扩张,会增加地方警察巨大的工作量。
让警察必须要处理一些在他们看起来毫无意义、毫无经济正向收益的工作,因此他们自然没有立法的动力。那既然不立法就不立法了,那为什么还要对抗议的义工也重拳出击呢?这些义工理论上不是在帮你们警察去弥补这些空白吗?那是因为抗议的这些人啊,在中共眼里远比虐猫虐狗的人更加危险。
你以为你在抗议,你在维护动物的权益,是在和中共谈立法。实际上,对于中共来说,你在和他们谈民主,允许民间力量推动禁止虐待动物的立法,也意味着允许民间力量推动任何其他的立法,允许公民为动物发声,也意味着允许公民为其他诉求发声。你今天能为阿猫阿狗争取权益,明天就能为老公争取权益,那后天呢,就能推翻共产党。
这些人在做共产党最害怕的事情,那就是追寻属于自己的权利,并尝试通过集会、通过聚集来达到目标。在共产党眼里,你争取权利的这种行为,不比那些虐猫虐狗的人可怕多了,那是更加需要重拳出击的。把你们都抓了,再搞个舆论引导,说你们都是被境外势力干预的,都是左翼圣母思想,帽子一扣,你们就该去哪玩去哪玩吧。这个情况在中国未来一定是不会好转。这次反对虐猫虐狗的情况,也一定改变不了中国动物保护的现状,立法难,动物保护权益差,老公权益差的情况呢,在中国是一定会长期存在的。
但是好消息是啊,我们发现伴随着中国人对于经济下行越来越不满,对于社会怨气越来越大,现在很容易呢就从一些小事演变成街头抗议,尤其是这种带有广泛的同情弱者的事件。今年重庆因为有人虐猫虐狗,大家聚集在了一起;去年呢,大家因为江油有人虐待学生而走上街头。中国人现在变得越来越勇敢。我相信只要中国人越来越勇敢,总有一天我们会推翻中共,改变中国的体制,让中国人有正常的渠道追求自己的权益。这种权益包括八小时工作制的权益,包括禁止虐待动物的权益,也包括我们基本的尊严。最后感谢大家收看今天的节目,我是多多方脸,希望大家多多点赞支持我的视频,这样可以增加 YouTube 推荐我的权重。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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