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扩大技术安全边控 人也成了国家资产
中国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把出口管制、产业安全和技术安全写入限制中国公民出境的行政管理范围。规定已于2026年7月22日由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7月31日公布,自2026年9月15日起施行。
新规第四条规定,中国公民违反出口管制、技术进出口管理等规定,可能危害国家产业安全、技术安全的,国务院商务等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决定不准其出境。
条文没有直接写“科研人员不得出境”,也没有规定所有工程师、技术人员都会被限制离境。实际风险集中在掌握受管制技术、参与跨境技术转移、技术进出口、关键产业研发和敏感项目合作的人群。主管部门只要认定相关行为违反管理规定,并且“可能危害”产业安全或技术安全,就可以作出禁止出境决定。
“可能危害”给行政机关留下巨大裁量空间。新规没有列出哪些技术、哪些岗位、哪些科研合作、哪些出境目的会触发边控。科研人员能不能离境,企业工程师能不能参加海外会议,技术团队成员能不能出国任职,最终取决于主管部门如何解释产业安全、技术安全和国家利益。
更要命的是,这类限制不以法院判决为前提。主管部门作出决定并通知移民管理机构后,边检即可执行。当事人即使持有有效护照、签证和机票,也可能在机场或口岸被拦下。
新规第六条规定,对依法决定不准出境的人员,决定机关原则上应当书面告知事实、理由、依据和救济途径;涉及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刑事案件侦查等情形时,可以不告知当事人。国家安全既可以成为限制离境的理由,也可以成为不解释理由的理由。中共式法治的精髓就在这里:权力先动手,理由可以不给,救济路径写在纸上。
行动自由和迁徙自由属于基本人权。《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三条确认,每个人在一国境内有迁徙和选择住所的自由,也有离开任何国家、包括自己国家的自由。《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二条作出同类规定。中国1998年签署该公约,至今没有批准。签字摆给国际社会看,批准留给遥遥无期。
中共对流动自由的控制有长期脉络。计划经济时期,户籍、粮票、单位、档案和介绍信把人捆在土地、工厂和组织关系上。改革开放后,人可以跨省打工,权利却不能完整迁移。户籍仍长期决定教育、住房、医保、社保和公共服务资格。人到了城市,身份还留在原籍;肉身进了市场,权利还扣在体制手里。
出境管制是同一套逻辑的外延。过去,中共对公职人员、军工人员、国企员工、敏感岗位人员、维权人士、宗教人士和少数民族人士限制出境,常通过护照集中保管、单位审批、边控名单、临时口岸拦截执行。现在,产业安全和技术安全被正式写入国务院行政法规,技术人员的身体流动也被纳入国家安全机器。
一个人掌握了关键技术,他在党国眼里就不再只是一个劳动者或研究者。他成了技术的载体。技术不准流出,人也可能不准流出。科研成果、工程经验、产业秘密、算法能力、制造工艺和个人大脑里的知识,被行政权力打包成“国家资产”看管。
官方会把这套制度包装成防止技术外流、防范跨境犯罪、维护国家安全。问题在于,中共从来没有建立权力边界。它把国家安全解释成无限筐,政治需要、产业政策、外部冲突、维稳压力都能往里装。普通人的出境理由要真实合法,科研人员的离境要符合技术安全,公职人员的护照要交给组织保管,维权者的机票随时作废。每一道门都由权力把守。
这件事不是有几个科研人员可能会被海关拦截的问题,它反应的是中共的底层思维逻辑和价值观在国家治理中的实现。中国宪法文字上承认“合法的私有财产”,但合法性由国家定义,征收征用权始终存在;行动自由、迁徙自由、出境自由同样如此。权利没有独立于政权的硬边界,只是政权暂时允许个人使用的空间。这一切都反映出,中共实际上并不认为自己的权利来源于人民且应当对人民负责,而是认为“人民就是江山”而江山就是朕的私产。
列宁式党国看待社会的方式很一致。土地、资本、数据、技术、组织、人力、人口、劳动力、女性生育、青年就业、科研人员的大脑,全部可以纳入国家治理和资源配置。人在这套系统里很难成为不可侵犯的权利主体,更常被处理成统计表、劳动力、稳定风险、人才资源和可流失资产。
中国网友用“牛马”“人矿”形容自己,听起来像自嘲,实际是对制度关系的准确描述。牛马提供劳动,人矿等待开采。矿场不会承认矿石有迁徙自由,主人也不会承认牲口有离开农场的权利。技术人员出境受限,只是把这层关系写得更露骨:在中共眼里,中国人并非拥有基本人权的个体,而是党国控制区域内不得擅自流失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