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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妖酱】每个人都是潜在边控目标?逐句读懂出入境新规的隐秘细节

1楼 · 楼主 作者:中美对标 发布于:2026-08-02 02:15 回复:0 浏览:212 本文链接:fanzei.net/d_222543

视频逐条解读国务院公布的出境入境管理新规,重点讨论边检核实出境事由、要求提供电子数据、移民管理机构和省级政府扩大边控权限、驻外机构参与核实,以及涉及国家安全时可以不通知当事人的规定。视频还分析了科技人员、公职人员、海外华人、普通出境人员和出入境中介可能受到的影响。

视频链接:

完整文本:

哈啰大家好,今天中国刚刚公布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与2013年实施的出境入境管理法相比,这次新规最重要的变化,不是怎样让你更方便的出国,而是怎样不让你走。边检不只要查护照,还可以审查你为什么出境,要求你提供文件资料和电子数据,也就是查你的手机;被控的决定权从中央部门下放到了省级政府和更多的行政机关,涉及国家安全时,甚至可以不通知本人。

这让我想起了国师张艺谋为成都拍的城市宣传片:成都,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这东大现在成了来了就不能离开的西朝鲜。这可能是史上最严也最不透明的一套编控大法。距离正式实施还有45天,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这只是日历上的45天;但对某些人,这可能是逃出中国最后的时间窗口。你是不是其中之一?请跟着我逐条解读这部边控大法,看看哪些条文你被针对了,自己对号入座。

大家好,我是爱思考重逻辑的妖酱。中国现行的出境入境管理法是2012年通过、2013年开始实施的法律,它没有被废除。7月31号公布的是国务院制定的配套行政法规。法律像一张总图,只写哪些情况可以不准出境;新规则把谁来决定、怎样通知、怎样交给边检执行,做成了一套可以运转执行的规则。真正让人焦虑的不是纸面上多了19条,而是过去被散落在不同法律里的边控权,终于被连接成了一张网。

旧法第十二条已经规定六类中国公民不准出境,包括没有有效证件、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嫌疑人;有为了结的民事案件,并被法院决定限制出境;因妨害边境管理首先是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拘留、就业被境外遣返,仍在限制年限内的;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新规有这样一些突破: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加罚的决定一个人6个月到3年不准出境;驻外机构可以核实你在海外做过什么,住所地的省级政府可以据此决定你回国后能不能再走;商务部等主管部门可以用产业安全、技术安全把人留住。最后,所有的决定汇入移民管理系统,由机场边检在口岸执行。

这就是为什么我把它叫做最严控新规。它在国门上安装了一套更精密的锁,又把配钥匙交给更多的行政机关。绝大多数人每天仍然可以进进出出,恰恰会让这套制度显得不那么可怕。可这套制度真正的可怕不在于每天拦下了多少人,而在于开门放行的决定权从一开始就不在你自己手里。

新规第二条看起来最温和,实际上已经把边检的手从提醒风险伸到了阻止出境。依据法规,移民管理机构在办护照和实施边检时,对准备前往最高风险地区,或者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案件突发的高发地区的中国公民,必要时“劝阻其前往”。

劝阻可不是告诉你一句注意安全啊,而是劝说并阻止一个成年人。知道目的地存在战争、疫情或者治安风险,仍然决定前往国家,便可以保护你的名义把你挡在国门以内。去哪儿、承担多大风险,本来应当由每个公民自己决定;新规却把这个个人判断变成了行政机关的放行判断。国门由此增加了一把听起来最善意的锁,不是因为你违法,也不是因为你危害国家安全,而是国家认为你不应该去。

第三条走得更远。它规定,出境入境人员申请出境入境、停留、居留的事由必须真实合法。移民管理机构在核实身份和申请事由时,可以询问情况,要求当事人出示文件、资料、电子数据等信息,而且当事人应当予以配合。如果提供虚假材料、作出虚假陈述,机关可以不发证,也可以不准出境。

请注意,旧法要求中国公民持有效户照,取得目的地国家的签证,并接受边防检查。新规却把审查从你有没有合法证件,推进到你为什么要走:旅游是不是真旅游?探亲你到底见谁?商务活动是哪家公司的?出国读书的钱从哪儿来?这些都可能从个人安排变成行政机关需要核实的申请,是由一本有效护照和签证不再足以证明你有资格离开了。你还要让国家相信,你离开的理由是真的,也是他认可的合法理由。

最敏感的是电子数据这四个字。它可以是手机里的微信记录、邮件、照片、转账、社交媒体账号,也可以是你电脑中的合同、录取通知、境外联系人和行程。新规没有说明边检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提出这些要求,也没有划定电子数据的范围,没有写需要哪一级的批准,更没有说明一个普通人拒绝交出手机密码会不会被当成不配合,进而被拒绝出境。

中国人对这种场景应该并不陌生。疫情时期,一些地方曾经护照劝出境旅客;今年网络上又不断出现留学生、劳工和前往东南亚旅客在机场被反复盘问的讲述。过去,这些做法往往被解释为临时风控,或者个别口岸执行过度。现在,核实事由和索取电子数据,第一次被明确地写进了国务院的出入境规定。过去的不确定做法正在变成一条常态化的法规。

条文对比美国,差别并不抽象。美国公民离开美国没有中国式的出境边检,机场里没有一排边检柜台和通道,要求每个美国人地上护照,解释为什么出国,在等边检盖一枚准许离境的章。航空公司核验证件,旅客通过安检,飞机起飞就离开了美国。过去外国旅客使用的I94也只是记录外国人是否按时离境,不是要求美国公民申请出国许可。你离开美国的时候,你自己把他留在缺口的桌子上就行了。

没有到过美国的中国人可能很难想象,一个国家的公民离开国境居然不需要边检最后点头。因为中国人从拿到第一本护照开始,就被训练成把准许离开当做一个天然的程序。新规最深的倒退,正是把这道程序从查证件升级为查动机。国家不止守着门,还要知道你为什么出国。

真正决定哪些人走不了的是第四条。第一类是因骗取出境入境证件、非法出入境,而受到行政拘留的人,处罚执行完毕之后,移民管理机构还可以根据违法情形和预防违法犯罪的需要,决定6个月至3年内不准出境。

这可不是一句轻飘飘的管理措施啊!一个人已经被行政拘留处罚结束了,本应该恢复自由了,可是移民管理机构却可以再给他加上一段最长3年的出境限制。那么,谁来判断他未来会不会违法呢?又需要什么证据呢?6个月和3年之间又要怎么区分?条文没有给出标准,他只留下一个几乎可以装进任何判断的理由:预防违法犯罪的需要。

说得极端点儿,你去了风月场所,被行政拘留处罚了,你都可能被被控。美国也有限制犯罪嫌疑人逃离,但是通常是先有刑事案件,必须有法官在保释条件中要求交出护照,或者依法签发逮捕令。州政府不会因为一个人受过行政拘留,再以预防需要为由自行决定3年不的出国。两边都可能出现一张不能走的名单,区别在于,一边的名单通常是跟着法院和具体案件走,而另一边的名单呢,可以由负责守门的行政机关自行决定。

还有第四条第二款,这才是这部新规真正打开的一个大口袋。它规定,中国公民在境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可以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也可以经驻外外交机构等核实后,尤其境内住所定省级政府决定,自回国之日起6个月到3年内不准出境。

这一条针对的绝不只是境外的诈骗犯,因为违法犯罪活动后面并列的是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中国近年不断扩大国家安全概念,早已覆盖政治、经济、金融、网络、数据、科技、文化等领域。一个留学生参加海外示威,一个自媒体人采访过敏感人物,一个企业员工向外国机构提供数据,一个海外华人参与中国政府不喜欢的组织,都可能被放进国家安全和利益这个巨大的口袋里。

更值得恐惧的是执行路径。驻外使领馆或其他机构在境外核实你在中国的住所,的省级政府做出决定,你回国6个月到3年就不能再走。他不一定需要一场刑事审判,也不要求法院先判定你的海外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海外的言论和活动由中国驻外机构收集,由国内地方政府处罚,最后由全国边检系统边控。这等于为海外的一些中国人挖了个回国的陷阱啊。

那么,哪些人需要对号入座呢?在海外发表过批评中共言论、参加过抗议活动、给境外媒体提供过材料的人;在外国大学、智库、非政府组织工作的研究者;替境外机构做调查、采访或数据分析的中国公民;还有那些以为自己只是回国探亲、处理房产、照顾父母,过几周还能正常离开的海外华人。

新规没有说这些人一定会被边控,但他把决定这些行为是否危害国家利益的权力交给了一个不需要公开审理的行政机关。美国州政府就没有这种权力。一个加州居民在法国批评过美国总统,回到洛杉矶后,加州政府不能宣布他的言论损害了美国利益,再禁止他3年离境。国家安全调查属于联邦权限,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还要面对法院。

中国新规的倒退不只是国家安全概念太宽,而是把这种最敏感、最容易被政治利用的边框全下放到了省级政府。第四条、第三个瞄准的是科技人员和企业家。中国公民违反出口管制、技术进出口管理规定,可能危害国家产业安全、技术安全的,商务等主管部门可以决定不准出境。这里没有写限制多久,也没有写必须先起诉再定罪。只要主管部门认为可能危害,这人就可以被留在境内。

今年3月,英国金融时报的媒体报道,AI公司Manus被Meta收购之后,CEO肖红和首席科学家季逸超回北京接受问询,随后被告知不得离境。外界普遍把这件事解读为与技术管控和并购审查有关。当时外界还不知道这类编控究竟依据是什么。现在新规至少给未来类似的行动提供了法律支撑。

当芯片、算法和A三模型被视为战略资产,掌握这些技术的人也可能被当做不能离开中国的资产。但别以为这一款只与顶尖专家有关。出口管制和技术进出口可以涉及半导体、无人机、稀土、医药、生物数据跟工业软件、先进材料和制造工艺。工程师、实验室研究人员、项目经理、供应链负责人,甚至接触过关键客户资料的普通员工,都可能被企业或主管部门描述为掌握敏感技术的人。

过去公司用敬业协议留人,而现在行政机关可能直接用国境限流人。第四条把三类人摆在了一起:曾经非法出境的人,在海外做过国家不喜欢的事的人,掌握国家不愿流失技术的人。他们身份不同,却共享同一种命运:没有法院在公开审理中判处他们不得离开,行政机关便可以把他们挡在国内。

如果说第四条扩大了边控对象,那么它更深的变化是扩大了谁有权这个门。旧法第五项使用的是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这至少让人理解为是中央层级的、针对国家安全重大事项的权力。新规却把决定链条写的更长了:国务院主管部门可以决定,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驻外机构可以参与核实,境内住所的省级政府也可以决定。

边控权下放以后,风险不只是标准不一致。地方政府知道一个人的户籍、家属、企业、房产和社会关系,也更容易受到本地案件、利益冲突和政治压力的影响。一个人在海外说了什么,究竟危不危害国家利益,可能不再只是由北京判断,还可能由他户籍所在地的省份做出结论。原本被描述为国家安全的例外权力,由此获得地方化、常态化的使用通道。

如果你在海外评论了你家乡政府的一些行政弊端,这本来和国家安全无关,但现在你的家乡地方政府可能就会依法实施编控了。甚至你在国内对地方政府发表的批评言论,也可能被列入边控黑名单呢?中国的地方权力一旦得到一个模糊的口袋,最先装进去的往往不是是条文原本宣称要处理的人。

限制高消费最初是针对的失信人,后来一张法院名单可以让人买不到机票;健康码最初用于的是防疫,可后来河南村镇银行储户的健康码也曾被转红。边控也是一样,今天它可以用来追逃、反间谍和保护技术,明天地方政府会不会用来边控上访者、约束债务人、逼迫企业家配合调查?新规没有给出足以阻止这种扩张的制度护栏。

美国公民不是绝对不会被限制出境,被控重罪、违反保释条件或者存在明显法定情形,法院和联邦法官可以采取措施。但美国各州不能以本州利益为理由建立自己的公民出境黑名单,更不存在每个机场由联邦检测边检逐个批准美国人离境的制度。中国新规却让地方政府获得了一条直通边检柜台的热线,地方做出决定,移民管理系统全国执行。这就是最严的第二层含义。

新规第六条表面上像是在保护权利:决定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移民管理机构执行,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不准出境的事实、理由、依据和救济途径。写到这儿,一切似乎比过去都进步了,至少您该收到一张纸,知道谁不让你走,为什么不让你走,还可以去申诉。

可紧接着的一句话,把前面的保障又掏空了一大块。他说,有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刑事案件侦查等情形的,可以不告知当事人。国家安全本来就是第四条扩大边控的核心理由,现在又成为不通知的理由。决定机关只要认为提前告诉你可能会影响调查,就可以先把名字送机系统,让你继续生活、订票、收拾行李,直到站在机场柜台前,才发现你已经被边控了。

想象一个最普通的场景:你在美国有工作,会中国探望父母,返程的机票都已经买好了。出发当天在边检柜台地上护照,工作人员一看,告诉你不好意思,你暂时不能出境。你不知道是谁做的决定,也不知道理由,不知道期限,更不知道应该向哪个机关证明这是一场错误。

条文当然写了救济途径,但一个没有被通知的决定,要怎样及时就近?你不知道决定机关,就难以弄清楚原因;不知道事实和理由,就难以准备证据;如果对方又说涉及国家机密,你甚至无法看到支撑边控的材料。纸面上存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不等于一个被秘密边控的人真正拥有有效救济。

美国限制本国公民离境,通常围绕一个已经存在的具体案件展开。当事人当然已经知道自己被起诉了,知道是哪位法官下令交出的护照,也可以请律师要求修改保释条件。即使联邦政府依法拒发或者吊销了护照,也需要给出法定理由,并存在复核通道。程序未必永远公正,但政府不能把不告诉你本身写成法律。

中国新规最阴冷的一点,秘密边控制造的不只是行动限制,还有一种是长期的不确定性。一个人,他只要怀疑自己可能在名单上,回国探亲、参加葬礼、处理家事,都要变成一种赌博。国门不必真的关注所有人,只要让足够多的人害怕回去以后出不来,他就已经发挥了控制作用。

这不是我的推测。美国国务院对华旅行提示里早就写过同样的情形:一些美国公民直到在机场准备离境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被限制出境了,而且可能没有任何司法途径去法庭推翻它。个别案例中,中国政府直接告诉当事人,只有做出某种证词,哪怕是假的,禁令才会解除。这份提示发布在新规之前,新规写下的许多做法不是凭空发明的,而是把美国政府早已记录在案的现实正式写成了法律。

新规的后半部分,用了大量篇幅管理出入境中介。对普通人来说,政府正在把留学、移民、签证和海外身份规划机构改造成国门之前的一道道信息关口。

第十条尤为露骨:公职人员、军队人员委托中介违规办理外国国籍、永久居留、境外居留证件或者其他出境手续,中介不仅不得办理,还必须及时向监察机关等报告。也就是说,服务机构不再只是接受客户委托、保护客户资料的中介,同时还承担了监视和举报客户的法定义务。

过去,一名公职人员或者军人秘密规划移民,主要担心单位审查;现在,从他走进中间白宫公示递交第一份材料开始,这服务机构啊,就必须判断他有没有资格离开,并决定是否向监察机关报告了。

边控因此不再从机场边检柜台开始,而是被以前移到了签证公司、留学机构还有移民中介的办公室。政府不必等你买好机票站到出口,可能在你刚刚准备另一种人生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你想走了。

这种举报制度目前直接针对的是公职人员和军队人员,但整套监管系统收集的绝不只有他们的资料。普通人办理留学、移民和境外居留,需要提交护照、户籍、婚姻和亲属关系、财产证明、工作经历、境外联系人、申请目的和长期计划。

新规又要求中介保存资料、建立合规制度,并接受多个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谁准备离开?准备去哪儿?打算停留多久?是不是计划永久离开?这些原本属于个人生活选择的信息,将集中沉淀在政府严密监管的行业系统中。这才是这一章最令人作呕的地方。

国门被向前推了。机场边检负责拦住已经走到出口的人,中介机构则帮助政府提前发现哪些人正在准备离开。第三条在办证和边检环节审查你为什么走,第四条授权不同部门决定谁不能走,第六条允许某些边不提前通知,第十条又把举报和监控推进到了出国计划刚刚形成的阶段。19条规定由此连成了一张网:先掌握谁想走,在判断谁不能走,最后再出口,把人留下。

过去政府守住国门等你,现在国门已经被搬进了移民中介的办公室。那么距离9月15号的45天,究竟是不是最后的逃离窗口呢?

对绝大多数人,只是旅游、探亲、留学和正常工作,这并不是一件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事儿。你也许会说,我又不是公务员,我也不是军人、警察,又不掌握芯片技术,也没有因为上访被列入黑名单,这部新规能把我怎样?

先不要急着回答:你有没有因为小区物业乱收费、强拆公共设施,和邻居一起去街道办讨个说法?你有没有到金融监管部门要求还钱?公司长期欠薪?你有没有和同事一起赌过厂门口的大门,找过劳动局?你的孩子有没有吃过学校发霉的食品?你有没有转发过类似的视频?医院发生事故了?你有没有质疑过调查结果?疫情期间有没有质疑过这些转院和强制隔离的措施?有没有在朋友圈谈古论今?借着明朝晚清影射,现在有没有因为生意失败,卷入诉讼被法院判为失信被执行人?有没有和地方国企、银行或者有权势的合作方发生过经济纠纷?

中国现行法律本来就允许法院因为了结的民事案件限制当事人出境。新规再把更多的行政机关接入到了边控系统以后,债务、诉讼和地方利益之间的边界只会变得更加模糊。你可能没有犯罪,却可能因为办案机关认为你了解情况需要协助,或者可以被用来向亲属施压,而被留在国境之内。

这才是新规制造的真正恐惧。他不是提前用好了一张名单,告诉你14亿人哪些人可以走、哪些人不能走;它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预防违法犯罪、刑事案件侦查这些巨大的口袋挂在每个人的头上,再把关门的钥匙交给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和移民管理机构。

因此,这45天不只是留给异议人士、企业家和科技专家的窗口。它在提醒每个中国人:你以为自己只是一个安分守己的普通人,但普通从来不由你定义。只要行政机关可以改变标准、扩大解释,并且不必提前通知你,任何人都可能在某一天突然变得不再普通。

通读这部边框新规,我最深的感受不是担忧,而是他的旅行和离开自己的国家,本来是公民最基本的人身自由。政府如果认为一个人涉嫌犯罪,应当立案,拿出证据交给法院判断;如果认为一个人掌握国家秘密,应当明确秘密范围和法律责任。可这部新规选择了另一条路:他把离境自由变成了一种随时可以收回的许可,再把不准你走变成惩罚不服从者的行政工具。

更危险的是,这种惩罚被进一步的下放。省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驻外机构、移民管理系统都被接到了同一个链条上。地方政府从此不只可以杀你的铁风、你的号,约谈监控,还可以把自己的维稳判断直接送到国门。

它保护的不是所谓的国家安全,而是从中央到地方的执政安全。谁在制造麻烦,谁影响了稳定,谁让官员难堪,谁就可能失去离开的资格。从护照审批到单位保管,从限制特定人员办证,到今天把出境动机、电子数据、地方维稳和秘密编控装进同一部行政法规,这是中国过去几十年来对国民履行自由最严重的一次侵犯。

它把原本属于公民的权利重新变成政府赏赐的通行证。服从的时候,可以使用;不服从的时候,随时收回。我不是在贩卖焦虑,真正制造焦虑的是这部充满口袋条款的行政滥权空间的恶法。

它不需要真的拦住14亿人,只需要让14亿人都无法确定,自己过去说的哪一句话、参加过的哪次维权、卷入过的哪场纠纷,会不会在某一天变成机场屏幕上的一行红字?这种不确定就是统治。它让每个人在发言前先闭嘴,在维权前先后退,在回国前先掂量掂量,在林敬言先恐惧。

所以我把它称为世界上最严的边框大法。中国政府最恐怖的不是不让外面的人进来,而是不让里面的人出去。当国门从边界变成了牢门,一个国家也就变成了一座不能自由离开的监狱。

距离9月15号还有45天,对有些人,这是最后的时间窗口。不要只问自己今天有没有护照,请再问一次:国家还会不会让你走?感谢您的收看 我们周六再见

关键事件时间线 · 精选关联节点
关联专题 社会控制 中共政策 网络审查 出境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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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啰大家好 今天中国刚刚公布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
与2013年实施的出境入境管理法相比 这次新规最重要的变化
不是怎样让你更方便的出国 而是怎样
不让你走 边检不只要查护照 还可以审查
你为什么出境 要求你提供文件资料
和电子数据 也就是查你的手机被控的
决定权从中央部门下放到了省级政府和更多的行政机关
涉及国家安全时 甚至可以不通知本人
这让我想起了国师张艺谋为成都拍的城市宣传片
成都 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
这东大现在成了来了就不能离开的
西朝鲜 这可能是史上最严也最不透明的一套编控大法
距离正式实施还有四十五天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 这只是日历上的四十五天
但对某些人 这可能是逃出中国最后的时间窗口
你是不是其中之一?
请跟着我逐条解读这部边控大法
看看哪些条文你被针对了 自己对号入座
大家好 我是爱思考重逻辑的妖酱
中国现行的出境入境管理法是2012年通过
2013年开始实施的法律 它没有被废除
7月31号公布的是国务院制定的配套行政法规
法律像一张总图 只写哪些情况可以不准出境
新规则把谁来决定怎样通知
怎样交给边检执行 做成了一套可以运转执行的规则
真正让人焦虑的不是纸面上多了十九条
而是过去被散落在不同法律里的边控权
终于被连接成了一张网
旧法第十二条已经规定六类中国公民不准出境 包括没有
有效证件、刑罚尚未执行完毕 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嫌疑人
有为了结的民事案件 并被法院决定限制出境
因妨害边境管理首先是处罚 或者因非法出境
拘留、就业被境外遣返 仍在限制年限内的
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新规有这样一些突破 移民管理机构
可以加罚的决定一个人六个月到3年不准出境
驻外机构可以核实你在海外做过什么住所地的省级政府
可以据此决定你回国后 能不能再走
商务部等主管部门可以用产业安全、技术安全把人留住
最后 所有的决定汇入移民管理系统
由机场边检在口岸执行
这就是为什么我把它叫做最严控新规
它在国门上安装了一套更精密的锁
又把配钥匙交给更多的行政机关
绝大多数人每天仍然可以进进出出 恰恰会让这套制度显得不那么可怕
可这套制度真正的可怕不在于每天拦下了多少人
而在于开门放行的决定权从一开始就不在你自己手里
新规第二条看起来最温和
实际上已经把边检的手从提醒风险伸到了阻止出境
依据法规移民管理机构在办护照
和实施边检时 对准备前往最高风险地区
或者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案件突发的高发地区的中国公民
必要时“劝阻其前往”
劝阻可不是告诉你一句注意安全啊
而是劝说并阻止一个成年人
知道目的地存在战争、疫情或者治安风险 仍然决定
前往国家 便可以保护你的名义把你挡在国门以内
去哪儿承担多大风险 本来应当由每个公民自己决定
新规却把这个个人判断变成了行政机关的放行判断
国门由此增加了一把
听起来最善意的锁 不是因为你违法 也不是
因为你危害国家安全 而是国家认为你不应该去
第三条走得更远
它规定出境入境人员申请出境入境
停留居留的事由必须真实合法
移民管理机构在核实身份和申请事由时 可以询问情况 要求当事人
出示文件、资料、电子数据等信息 而且当事人应当予以配合
如果提供虚假材料 作出虚假陈述
机关可以不发证 也可以不准出境
请注意 旧法要求中国公民持有效户照
取得目的地国家的签证 并接受边防检查
新规却把审查从你有没有合法证件
推进到你为什么要走旅游是不是真旅游?
探亲你到底见谁?商务活动是哪家公司的?
出国读书的钱从哪儿来?
这些都可能从个人安排变成行政机关
需要核实的申请是由 一本有效
护照和签证不再足以证明你有资格离开了
你还要让国家相信 你离开的理由是真的
也是他认可的合法理由
最敏感的是电子数据这四个字 它可以是手机里的
微信记录、邮件、照片、转账、社交媒体账号
也可以是你电脑中的合同、录取通知、境外联系人和行程
新规没有说明边检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提出这些要求
也没有划定电子数据的范围 没有写需要
哪一级的批准 更没有说明一个普通人拒绝交出手机
密码会不会被当成不配合 进而被拒绝出境
中国人对这种场景应该并不陌生
疫情时期 一些地方曾经护照劝出境旅客
今年网络上又不断出现留学生、劳工和前往
东南亚旅客在机场被反复盘问的讲述
过去 这些做法往往被解释为临时风控
或者个别口岸执行过度
现在 核实事由和索取电子数据
第一次被明确地写进了国务院的出入境规定
过去的不确定做法正在变成一条常态化的法规
条文对比美国差别并不抽象
美国公民离开美国没有中国式的出境边检 机场里
没有一排边检柜台和通道 要求每个美国人地上护照 解释
为什么出国在等边检盖一枚准许离境的章
航空公司核验证件 旅客通过安检 飞机起飞就离开了美国
过去外国旅客使用的i94也只是记录
外国人是否按时离境 不是要求美国公民申请出国许可
你离开美国的时候 你自己把他留在缺口的桌子上就行了
没有到过美国的中国人可能很难想象
一个国家的公民离开国境居然不需要边检
最后点头
因为中国人从拿到第一本护照开始 就被训练
成把准许离开当做一个天然的程序
新规最深的倒退 正是把这道程序
从查证件升级为查动机
国家不止守着门 还要知道你为什么出国
真正决定哪些人走不了的是第四条
第一类是因骗取出境入境证件非法出入境
而受到行政拘留的人处罚执行完毕之后 移民管理机构
还可以根据违法情形和预防违法犯罪
的需要 决定六个月至3年内不准出境
这可不是一句轻飘飘的管理措施啊!
一个人已经被行政拘留处罚结束了 本应该恢复自由了
可是移民管理机构却可以再给他加上一段最长3年的出境限制
那么 谁来判断他未来会不会违法呢?
又需要什么证据呢?
六个月和3年之间又要怎么区分?
条文没有给出标准 他只留下一个几乎可以装进
任何判断的理由 预防违法犯罪的需要
说得极端点儿 你去了风月场所 被行政拘留处罚了 你都可能被被控
美国也有限制犯罪嫌疑人逃离 但是通常是先有刑事案件
必须有法官在保释条件中要求交出护照 或者依法签发逮捕令
州政府不会因为一个人受过行政拘留 再以预防需要为由自行决定
3年不的出国 两边都可能出现一张不能走的名单
区别在于 一边的名单通常是跟着法院和具体案件走
而另一边的名单呢 可以由负责守门的行政机关自行决定
还有第四条第二款 这才是这部新规真正打开的一个大口袋
它规定中国公民在境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 可以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
也可以经驻外外交机构等核实后 尤其境内住所定
省级政府决定自回国之日起六个月到3年内不准出境
这一条针对的绝不只是境外的诈骗犯
因为违法犯罪活动后面并列的是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
中国近年不断扩大国家安全概念 早已覆盖政治、
经济、金融、网络、数据、科技、文化等领域
一个留学生参加海外示威 一个自媒体人采访过敏感人物 一个企业员工
向外国机构提供数据一个海外华人参与中国政府不喜欢的组织
都可能被放进国家安全和利益这个巨大的口袋里
更值得恐惧的是执行路径
驻外使领馆或其他机构在境外核实
你在中国的住所的省级政府做出决定
你回国六个月到3年就不能再走
他不一定需要一场刑事审判 也不要求法院
先判定你的海外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海外的言论和活动由中国驻外机构收集 由国内
地方政府处罚 最后由全国边检系统边控
这等于为海外的一些中国人挖了个回国的陷阱啊
那么 哪些人需要对号入座呢?
在海外发表过批评中共言论 参加过抗议活动、给境外媒体
提供过材料的人 在外国大学、智库、非政府组织
工作的研究者 替境外机构做调查、采访或数据分析的中国公民
还有那些以为自己只是回国探亲、处理房产、照顾父母
过几周还能正常离开的海外华人
新规没有说这些人一定会被边控
但他把决定这些行为是否危害国家利益的权力交给了一个
不需要公开审理的行政机关 美国州政府就没有这种权力
一个加州居民在法国批评过美国总统
回到洛杉矶后 加州政府不能宣布他的言论
损害了美国利益 再禁止他3年离境
国家安全调查属于联邦权限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还要面对法院
中国新规的倒退不只是国家安全概念太宽
而是把这种最敏感、最容易被政治利用的边框全下放到了省级政府
第四条、第三个瞄准的是科技人员和企业家
中国公民违反出口管制技术进出口管理规定 可能危害国家
产业安全、技术安全的商务等 主管部门可以决定不准出境
这里没有写限制多久也没有写 必须先起诉再定罪
只要主管部门认为可能危害 这人就可以被留在境内
今年3月 英国金融时报的媒体报道 AI公司Manus
被Meta收购之后 CEO肖红和首席科学家
季逸超回北京接受问询 随后被告知不得离境
外界普遍把这件事解读为与技术管控和并购审查有关
当时外界还不知道这类编控究竟依据是什么
现在新规至少给未来类似的行动提供了法律支撑
当芯片算法和A三模型被视为战略资产
掌握这些技术的人也可能被当做不能离开中国的资产
但别以为这一款只与顶尖专家有关
出口管制和技术进出口可以涉及半导体、无人机、稀土、
医药、生物数据跟工业软件、先进材料和制造工艺
工程师、实验室研究人员、项目经理、供应链负责人
甚至接触过关键客户资料的普通员工 都可能被企业
或主管部门描述为掌握敏感技术的人
过去公司用敬业协议留人
而现在行政机关可能直接用国境限流人
第四条把三类人摆在了一起
曾经非法出境的人在海外做过国家不喜欢的事的人 掌握国家
不愿流失技术的人 他们身份不同 却共享同一种命运
没有法院在公开审理中判处他们不得离开
行政机关 便可以把他们挡在国内
如果说第四条扩大了边控对象
那么它更深的变化是扩大了谁有权这个门
旧法第五项使用的是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
这至少让人理解为是中央层级的针对国家安全重大事项的权力
新规却把决定链条写的更长了
国务院主管部门可以决定 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 驻外机构
可以参与核实 境内住所的省级政府也可以决定
边控权下放以后 风险不只是标准不一致
地方政府知道 一个人的户籍、家属、企业、房产和社会关系
也更容易受到本地案件利益冲突和政治压力的影响
一个人在海外说了什么?
究竟危不危害国家利益可能不再只是由北京判断
还可能由他户籍所在地的省份做出结论
原本被描述为国家安全的例外权力
由此获得地方化、常态化的使用通道
如果你在海外评论了你家乡政府的一些行政弊端 这本来和国家安全无关
但现在你的家乡地方政府可能就会依法实施编控了
甚至你在国内对地方政府发表的批评言论
也可能被列入边控黑名单呢?
中国的地方权力一旦得到一个模糊的口袋
最先装进去的往往不是是条文原本宣称要处理的人
限制高消费最初是针对的失信人
后来一张法院名单可以让人买不到机票
健康码最初用于的是防疫 可后来河南村镇银行储户的健康码也曾被转红
边控也是一样 今天它可以用来追逃、反间谍和保护技术
明天地方政府会不会用来边控上访者
约束债务人 逼迫企业家配合调查?
新规没有给出足以阻止这种扩张的制度护栏
美国公民不是绝对不会被限制出境、被控重罪、违反保释条件
或者存在明显法定情形 法院和联邦法官可以采取措施
但美国各州不能以本州利益为理由建立自己的公民出境黑名单 更不存在
每个机场由联邦检测边检逐个批准美国人离境的制度
中国新规却让地方政府获得了一条直通边检柜台的热线
地方做出决定 移民管理系统全国执行
这就是最严的第二层含义
新规第六条表面上像是在保护权利 决定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移民管理机构
执行 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不准出境的事实、理由、
依据和救济途径
写到这儿 一切似乎比过去都进步了
至少您该收到一张纸 知道谁不让你走
为什么不让你走?还可以去申诉
可紧接着的一句话 把前面的保障又掏空了一大块
他说 有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刑事案件
侦查等情形的 可以不告知当事人
国家安全本来就是第四条扩大边控的核心理由
现在又成为不通知的理由
决定机关只要认为提前告诉你可能会影响调查 就可以
先把名字送机系统 让你继续生活 订票、收拾行李
直到站在机场柜台前 才发现你已经被边控了
想象一个最普通的场景你在美国有工作会
中国探望父母 返程的机票都已经买好了
出发当天在边检柜台地上护照 工作人员一看
告诉你不好意思 你暂时不能出境
你不知道是谁做的决定 也不知道理由 不知道期限
更不知道应该向哪个机关证明这是一场错误
条文当然写了救济途径 但一个没有被通知的决定
要怎样及时就近 你不知道决定机关 就难以弄清楚原因
不知道事实和理由 就难以准备证据
如果对方又说涉及国家机密 你甚至无法看到支撑边控的材料
纸面上存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不等于一个被秘密边控的人真正拥有有效救济
美国限制本国公民离境 通常围绕一个已经存在的具体案件展开
当事人当然已经知道自己被起诉了 知道是哪位法官
下令交出的护照 也可以请律师要求修改保释条件
即使联邦政府依法拒发或者吊销了护照
也需要给出法定理由 并存在复核通道
程序未必永远公正 但政府不能把不告诉你本身写成法律
中国新规最阴冷的一点秘密边控制造的
不只是行动限制 还有一种是长期的不确定性
一个人 他只要怀疑自己可能在名单上回国探亲、
参加葬礼、处理家事 都要变成一种赌博
国门不必真的关注所有人 只要让足够多的人
害怕回去以后出不来 他就已经发挥了控制作用
这不是我的推测
美国国务院对华旅行提示里早就写过同样的情形一些美国公民
直到在机场准备离境的时候 才发现自己被限制出境了
而且可能没有任何司法途径去法庭推翻它 个别案例中
中国政府直接告诉当事人 只有做出某种证词
哪怕是假的 禁令才会解除
这份提示发布在新规之前
新规写下的许多做法不是凭空发明的
而是把美国政府早已记录在案的现实正式写成了法律
新规的后半部分 用了大量篇幅管理出入境中介
对普通人来说 政府正在把留学移民签证
和海外身份规划机构改造成国门之前的一道道信息关口
第十条尤为露骨公职人员、军队人员
委托中介违规办理外国国籍、永久居留、境外居留证件
或者其他出境手续 中介不仅不得办理
还必须及时向监察机关等报告
也就是说 服务机构不再只是接受客户委托保护
客户资料的中介 同时还承担了监视和举报客户的法定义务
过去 一名公职人员或者军人秘密
规划移民 主要担心单位审查
现在 从他走进中间白宫公示递交
第一份材料开始 这服务机构啊 就必须判断
他有没有资格离开 并决定是否向监察机关报告了
边控因此不再从机场边检柜台开始
而是被以前移到了签证公司、留学机构还有移民中介的办公室
政府不必等你买好机票站到出口 可能在
你刚刚准备另一种人生的时候 就已经知道你想走了
这种举报制度目前直接针对的是公职人员和军队人员
但整套监管系统收集的绝不只有他们的资料
普通人办理留学、移民和境外居留 需要提交护照、户籍、婚姻
和亲属关系、财产证明、工作经历、境外联系人、申请目的和长期计划
新规又要求中介保存资料 建立合规制度
并接受多个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谁准备离开?
准备去哪儿?打算停留多久?
是不是计划永久离开?
这些原本属于个人生活选择的信息 将集中沉淀在政府严密
监管的行业系统中 这才是这一章最令人作呕的地方
国门被向前推了 机场边检负责拦住已经走
到出口的人 中介机构则帮助政府提前发现哪些人正在准备离开
第三条在办证和边检环节审查
你为什么走第四条 授权不同部门决定谁不能走
第六条允许某些边不提前通知 第十条
又把举报和监控推进到了出国计划刚刚形成的阶段
十九条规定由此连成了一张网
先掌握谁想走在判断谁不能走 最后再出口 把人留下
过去政府守住国门等你 现在
国门已经被搬进了移民中介的办公室
那么距离9月15号的四十五天 究竟是不是最后的逃离窗口呢?
对 绝大多数人只是旅游、探亲、留学和正常工作
这并不是一件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事儿
你也许会说 我又不是公务员 我也不是军人 警察
又不掌握芯片技术 也没有因为上访被列入黑名单
这部新规能把我怎样?
先不要急着回答你有没有因为小区物业乱收费、
强拆公共设施 和邻居一起去街道办讨个说法?
你有没有到金融监管部门要求还钱?
公司长期欠薪?
你有没有和同事一起赌过厂门口的大门找过劳动局?
你的孩子有没有吃过学校发霉的食品?
你有没有转发过类似的视频?
医院发生事故了?
你有没有质疑过调查结果?
疫情期间有没有质疑过这些转院和强制隔离的措施?
有没有在朋友圈谈古论今?
借着明朝晚清影射 现在有没有因为生意失败
卷入诉讼被法院判为失信被执行人?
有没有和地方国企、银行或者有权势的合作方发生过经济纠纷?
中国现行法律本来就允许法院
因为了结的民事案件限制当事人出境 新规
再把更多的行政机关接入到了边控系统以后 债务
诉讼和地方利益之间的边界只会变得更加模糊
你可能没有犯罪 却可能因为办案机关认为
你了解情况需要协助
或者可以被用来向亲属施压而被留在国境之内
这才是新规制造的真正恐惧
他不是提前用好了一张名单告诉你十四亿人 哪些人可以走 哪些人不能走
它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预防、违法犯罪、刑事案件侦查这些巨大的口袋
挂在每个人的头上 再把关门的钥匙交给省级
政府主管部门和移民管理机构
因此 这四十五天不只是留给异议人士、企业家
和科技专家的窗口 它在提醒每个中国人
你以为自己只是一个安分守己的普通人
但普通从来不由你定义
只要行政机关可以改变标准 扩大解释
并且不必提前通知你 任何人都可能在某一天突然变得不再普通
通读这部边框新规 我最深的感受不是担忧
而是他的旅行和离开自己的国家
本来是公民最基本的人身自由 政府如果认为一个人涉嫌犯罪
应当立案 拿出证据交给法院判断
如果认为一个人掌握国家秘密 应当明确秘密范围和法律责任
可这部新规选择了另一条路 他把离境自由变成了一种
随时可以收回的许可 再把不准你走变成惩罚不服从者的行政工具
更危险的是 这种惩罚
被进一步的下放 省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
驻外机构、移民管理系统都被接到了同一个链条上
地方政府从此不只可以杀你的铁风、你的号
约谈监控 还可以把自己的维稳判断直接送到国门
它保护的不是所谓的国家安全 而是从中央到地方的执政安全
谁在制造麻烦 谁影响了稳定
谁让官员难堪 谁就可能失去离开的资格
从护照审批到单位保管 从限制特定人员办证 到今天
把出境动机、电子数据、地方维稳和秘密编控装进同一部行政法规
这是中国过去几十年来对国民履行自由最严重的一次侵犯
它把原本属于公民的权利重新变成政府
赏赐的通行证 服从的时候
可以使用 不服从的时候随时收回
我不是在贩卖焦虑 真正制造焦虑的是
这部充满口袋条款的行政滥权空间的恶法
它不需要真的拦住十四亿人 只需要让十四亿人都无法确定
自己过去说的哪一句话 参加过的哪次维权 卷入过的哪场纠纷
会不会在某一天变成机场屏幕上的一行红字?
这种不确定就是统治
它让每个人在发言前先闭嘴 在维权前先后退
在回国前 先掂量掂量 在林敬言先恐惧
所以我把它称为世界上最严的边框大法
中国政府最恐怖的不是不让外面的人进来 而是不让里面的人出去
当国门从边界变成了牢门
一个国家也就变成了一座不能自由离开的监狱
距离9月15号还有四十五天 对有些人 这是最后的时间窗口
不要只问自己今天有没有护照 请再问一次
国家还会不会让你走
感谢您的收看 我们周六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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