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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拟授权特首认定国安案件 五十年不变承诺实践警示台湾主统派

1楼 · 楼主 作者:FanPub 发布于:2026-06-10 04:19 回复:0 浏览:0 本文链接:fanzei.net/d_22245v

香港政府6月8日向立法会提交附属法例修订建议,拟明确建立“证明书”机制。根据方案,香港行政长官如果认定某宗刑事案件中的相关行为涉及国家安全,该案件即可被归类为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并适用国安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的相关程序。

根据公开资料,这项机制不仅适用于直接涉及国安罪名的案件。如果同一案件中的行为被认定涉及国家安全,即使最终以其他罪名起诉或定罪,也可能被纳入国安案件处理范围。

港府表示,修订不会新增罪名、刑罚或执法权力,而是明确现有法律机制。行政长官李家超则表示,部分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属于机密,由行政长官作出认定更为合适。

按照香港现行国安体系,一旦案件被纳入国安框架,被告可能面临更严格的保释标准,由行政长官指定法官审理,部分程序还可能涉及保密安排。法律界人士指出,行政长官签发的证明书对法院具有约束力,而相关认定依据可能并不向公众公开,被告挑战相关决定的空间十分有限。

2019年反修例运动后,北京于2020年直接在香港实施《香港国安法》。2024年,香港立法会全票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即二十三条立法。过去几年中,香港主要反对派政党、公民组织、工会及多家媒体相继解散或停运,大批民主派人士被起诉、监禁或流亡海外。

此次修订进一步模糊了普通刑事案件与国安案件之间的界线。

过去公众至少能够根据罪名判断案件是否属于国安案件。新机制下,一宗原本按照普通刑法处理的案件,只要行政长官签发证明书,便可能进入国安法律体系。决定案件性质的权力进一步从法院转向行政机关。

香港正在形成一种由行政机关定义国家安全、司法机关执行相关法律后果的运行模式。这与香港长期实行的普通法传统存在明显差异,却与中国大陆近年来不断扩张的国家安全治理模式越来越接近。

北京曾向香港承诺高度自治、港人治港、五十年不变。过去几年里,香港国安法、二十三条立法以及不断扩张的国安体系已经深刻改变香港原有的政治与法律环境。如今行政长官又被赋予更大的国家安全认定权,显示国家安全权力仍在继续扩张。

香港再次证明,中共的政治承诺无法约束中共自己的权力。中共历史上,民主党派、资本家、知识分子、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香港都曾获得过各种政治承诺。当权力需要这些承诺时,它们被反复强调;当权力认为这些承诺妨碍统治时,它们又会被重新解释、压缩甚至废弃。

香港近年的变化并非特殊案例,而是这种治理逻辑的延续。从《中英联合声明》中的高度自治承诺,到今天不断扩张的国家安全体系,外界看到的不是承诺如何被兑现,而是承诺如何被重新定义。

对于仍然主张与中共进行统一的台湾人而言,香港已经提供了最直接的现实样本。北京过去向香港作出的承诺,与今天对台湾宣传的许多内容高度相似。香港正在发生的事情,也成为台湾社会判断这些承诺可信度的重要依据。

历史上相信中共承诺的人并不少,但最终决定承诺内容的始终是掌握权力的一方,而不是接受承诺的人。香港的变化不仅关乎香港,也正在持续影响台湾社会对于统一、一国两制以及两岸未来关系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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