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惡意創新補齊中國惡意敘事短板,15次投訴啟用“惡意索賠”勳章
近日,內蒙古市場監管部門聯合多部門釋出《惡意索賠行為認定標準與惡意索賠異常名錄(第一批)》,首次以地方性檔案形式,對所謂“惡意索賠”行為進行集中認定,並公佈首批異常名錄。
根據公開報道,第一批異常名錄涉及424個電話號碼、463人。這些人員平均每人投訴舉報1195件,其中最高者一年投訴舉報達到5113件。
檔案列出的“惡意索賠”認定特徵包括:一次性購買數量明顯超出合理生活需要;一年內向行政部門投訴舉報15次以上;全國12315平臺投訴舉報30次以上;以及透過曝光、舉報等方式索取明顯超出法定標準賠償等行為。
支持者認為,部分“職業打假”“職業索賠”行為確實長期存在,一些人利用法律漏洞高頻投訴、批次維權,以獲取賠償收益,消耗行政資源。
但更引發外界關注的,則是中國近年來不斷擴張的“惡意敘事”治理模式。
在中文網際網路語境中,“惡意”二字早已被玩成了黑色幽默。此前,中國社會已經先後出現過“惡意討薪”“惡意返鄉”“惡意上訪”“惡意維權”“惡意躺平”等各種說法。如今,“惡意索賠”再次加入豪華套餐。
許多網友調侃稱,在某些地方治理邏輯裡,問題本身未必最危險,持續提出問題的人才最危險。
例如,食品安全問題可以慢慢整改,黑心商家可以教育批評,但如果有人一年投訴超過15次,那他就可能先進入“異常名錄”。這種邏輯,也被不少人視為中國式“維穩思維”向消費維權領域的進一步延伸。
尤其值得爭議的是,“一年投訴15次以上”這一門檻並不算高。對於長期遭遇消費欺詐、食品安全問題、虛假宣傳、售後推諉的人來說,頻繁投訴並不必然意味著牟利。
在中國現實環境下,由於司法成本高、維權週期長、消費者保護機制有限,12315投訴、輿論曝光、網路舉報,本就是普通人少數還能使用的低成本維權工具。如今連這些行為本身,也開始被納入“異常管理”視角。
有評論認為,這類政策反映出的核心問題,並不僅僅是“職業打假”現象,而是中國治理體系長期存在的一種路徑依賴:相比真正解決系統性問題,管理製造壓力的人往往更加簡單。
類似邏輯在過去幾年中已頻繁出現。農民工討薪會被懷疑“影響穩定”;儲戶維權會被限制出行;爛尾樓業主停貸會被定性“擾亂秩序”;地方財政壓力無法解決時,首先被管控的往往不是問題源頭,而是發聲、組織和維權的人。
某種意義上,“惡意”已經逐漸成為一種高度政治化、彈性化的社會標籤。只要某種行為給管理體系帶來壓力,它就可能被重新定義。
而這也讓不少人諷刺:中國社會最大的危險,也許不是食品安全、假貨橫行或監管失靈,而是有人太認真地去舉報這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