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領導人的財富和腐敗活動報告
3月21日(秘密翻譯組) —— 3月20日,美國國家情報總監辦公室公佈了《中共領導人的財富和腐敗活動報告》。全文如下:
摘要
本報告由國家情報總監辦公室(ODNI)根據《2023 財年情報授權法》(Pub.L. No. 117-263) 第 6501 條的規定提交。這份非機密報告涉及中國共產黨(CCP)領導層的財富和腐敗活動。
本報告由美國國家情報總監辦公室(ODNI)的國家情報委員會(NIC)、負責中國的國家情報官員起草。a
中國共產黨領導層的財富和腐敗活動
腐敗是中國的一個普遍特徵,也是中國面臨的一項挑戰,原因在於中國的政治體制權力高度集中在中共手中,法治觀念以中共為中心,缺乏對公職人員的獨立制約,而且透明度有限。2012 年,習近平主席發起了一場聲勢浩大的反腐運動,以解決中國長期存在的腐敗問題。在隨後的幾年中,該運動調查了近 500 萬名各級政府官員,並認定其有罪。中國的腐敗通常以不同形式的賄賂或貪汙涉及金錢,公開資料顯示,一些官員及其家人因其職位和關係積累了大量財富。然而,習近平的反腐運動更深刻地反映了一種由黨主導的安全化,或者說針對的是政治紀律渙散和意識形態不純,尤其是在政府最高層,目的是維護中國共產黨的國內控制和合法性。
(譯註:安全化是指國家行為者將常規政治議題轉化為“安全”議題的過程,令行為者能夠以“維護安全”的名義採取非常手段)
中國國內缺乏透明度、普遍存在的政府審查制度,以及缺乏有關領導人財務公開的規定,都給公眾對腐敗或領導人個人財富問題的研究帶來了挑戰。強大的中央紀委和地方紀委是中國反腐的領導機構,在各級政府中開展工作。這些組織公佈的一些資料有助於說明中國反腐調查的範圍,並提供了整體腐敗程度的指標。
腐敗與反腐敗
學術研究表明,中國自建國以來就普遍存在腐敗現象,包括在 20 世紀 80 年代和 90 年代經濟急劇增長的年代,當時腐敗現象也尤其嚴重。許多學者和觀察家稱,自 2000 年以來,腐敗現象變得非常普遍,以至於危及到了政權的合法性。
與這一分析相一致,在 2012 年上臺後,習近平發起了一場聲勢浩大的反腐運動,誓言要對 “蒼蠅”(低階幹部)和“老虎”(高階官員)採取“零容忍”的態度。他的運動還針對廳局級以及縣處級官員。從 2012 年到 2022 年,中央紀委和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了政府和中共近 500 萬人,發現 470 萬名官員有罪。用習近平的話說,他要讓政府官員“不能腐、不願腐”。
習近平利用反腐運動剷除破壞黨的合法性和控制權的猖獗腐敗,並在特定案例中將矛頭指向他的政治對手。習近平將根除腐敗與黨內紀律和意識形態承諾聯絡在一起,認為這對中國的穩定和實現長期野心目標的能力至關重要。在中國,腐敗被定性為政治犯罪,是不忠誠和意識形態不純的表現,凸顯了腐敗對黨的重要性,也起到了對任何內部違紀行為的警告作用。政府宣傳強調了中國共產黨的承諾和自我犧牲精神,並將腐敗官員定性為國家的政治敵人。被清除的官員,尤其是政府中級別較高、知名度較高的官員,往往首先被公開指控嚴重違反黨的紀律。2021 年,中紀委將反腐敗描述為“一場嚴肅的政治鬥爭”,指責腐敗官員“破壞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和黨的團結統一”。2024 年,這場運動針對了 50 多名高階政府官員。
雖然習近平並沒有把這場運動主要用於打擊他的政治對手,但在運動的最初階段,消除競爭權力中心的動力在決策中佔有重要地位。在習近平上任初期,與其前任有關係的高階官員成為調查和逮捕的目標。然而,學術界對十年來反腐調查的分析並未發現對有特定派系關係或背景的官員的關注,表明反腐運動廣泛尋求根除各級政府中存在的腐敗現象。更重要的是,與高階官員的政治關係並不能保護官員免受起訴,包括那些與習近平本人有密切個人關係的官員;反腐運動也清除了被認為忠於習近平並在其庇護下升遷的高階官員。
幾乎可以肯定的是,中國的腐敗程度因地區和政府級別而異。一項針對某市的學術研究發現,8% 到 65% 的官員(取決於官員的級別)從賄賂或貪汙中獲得非官方收入;另一項研究和一項公眾看法調查均估計,約有50%的中國官員涉及腐敗,尤其是在地方一級。這些對腐敗的分析得出結論,賄賂可以使官員的合法收入增加四到六倍,高層官員透過貪汙受賄比低層官員獲得更多的收入,這與他們的級別和權力是相稱的。這些研究共同表明了黨和國家內部腐敗的普遍性和廣泛性。
中國的腐敗現象主要是由於權力集中、缺乏獨立的監督或問責——尤其是在省一級——以及產生政治升遷和經濟致富的不正當動機造成的。中國官僚體制的這些特點在許多方面助長了腐敗,或阻礙了體制改革的努力。例如:
• 主要負責調查不法行為的中紀委機構是直接為其黨委工作的政治組織,缺乏獨立的外部監督,使其能夠以任意的方式處理反腐敗案件。中國共產黨不願接受外部監督,而是將自我糾正放在首位,可能是擔心獨立機構會破壞集中控制,從而限制問責制和全面改革的前景。
• 中央為地方政府制定了經濟增長目標,要想晉升就必須實現這些目標,但省級和其他地方各級政府的決策權下放,使得政策執行具有很大的靈活性。這種結構有效地鼓勵了省級和地方領導人為個人和職業利益採取非法行動。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NPC)等精英組織的成員資格是權力和權威的象徵,可以接觸到敏感的政府檔案。全國人大成員資格的潛在好處激勵了個人支付高昂的費用(通常是透過賄賂)加入人大,並在成為人大成員期間甚至在之後接受賄賂,以促成商業交易。
高層腐敗
儘管有跡象表明腐敗現象仍然普遍存在,但從外部很難確定中共高層領導的具體腐敗行為。一項針對中國腐敗刑事案件的學術研究發現,官僚機構高層的腐敗程度非常高,在被控犯罪的人員中,80%以上的指控涉及賄賂。
無處不在的政府審查制度和缺乏公開領導人財務狀況的規定,導致中國的個人財富缺乏透明度。儘管如此,2012 年發表的新聞研究發現,包括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和即將上任的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內的高階領導人的家庭都積累了大量財富。
• 溫家寶的家人,如他的母親、妻子、兒子和兄弟姐妹,在 2012 年控制著至少 27 億美元的資產。同樣,習近平的兄弟姐妹、侄子女們和外甥女們在商業投資和房地產方面也擁有價值超過 10 億美元的資產。
• 該研究沒有發現與領導人本身有具體聯絡的投資,也沒有發現領導人對家族投資增長的任何直接影響。然而,他們的高階職位會讓他們獲得特權資訊,而私營企業和國有企業的行動也會因其與政治權力人物的關係而對家族控股有利。這項研究發表後,中國加強了對資訊的控制,限制了許多外國新聞機構的訪問,從而繼續對有關高層領導腐敗或個人財富問題的公開研究產生了挑戰。
• 習近平上臺後,可能曾敦促家族成員撤資。然而,行業研究提供的證據表明,截至 2024 年,習近平的家族仍保留著數百萬的商業利益和金融投資。雖然現有資料並未將這些投資與習近平直接聯絡起來,但這些持股有可能是代表習近平間接管理的。
公開資料顯示,中共中央內部的腐敗案件涉及監督一系列投資組合和專案的主要官員。
• 2020 年,中國商人張偉被捕,罪名是組織、領導、參與有組織犯罪;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槍支彈藥。2021 年,他還被認定犯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 陳剛曾任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黨組成員,2019 年被指控收受賄賂 1800 多萬元,其中至少有一部分可能與他在監督 2008 年北京奧運會全市建設專案中的作用有關。
• 2024 年 4 月,中國證監會科技監管司原司長、資訊中心原主任姚前因“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可能是因為他在中國央行數字貨幣計劃中的作用。中紀委在中國證監會內部至少調查了 16 人,其中 6 人的調查發生在 2024 年。
反腐運動的矛頭直指猖獗的領導層腐敗,並毫不避諱地清除人民解放軍(PLA)隊伍中的高階官員,其中包括在反腐運動發起十年後仍在繼續的以薪酬換晉升的文化。2024 年,習近平在一次對軍隊指揮官的講話中強調,“槍桿子要始終掌握在對黨忠誠可靠的人手中”,進一步凸顯了他(希望官員們)對黨忠誠的承諾和對軍隊忠誠的期望。他對解放軍腐敗問題的關注也可能反映了他的擔憂:對於潛在的臺灣戰爭,腐敗行為將阻礙軍隊獲得他所指示的到 2027 年實現的能力和戰備狀態。
• 在逮捕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火箭軍(PLARF)司令員和至少九名現任或前任火箭軍人員後,2023 年,中國解除了時任國防部長李尚福上將的職務,對李尚福上將及其前任進行了調查。
• 2024 年,北京對時任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主任、負責中國軍隊政治忠誠問題的苗華上將展開調查。
• 李尚福和苗華都被指控違反黨紀,兩人都被認為是習近平的親信,這表明中共對忠誠和效率的嚴重關切——尤其是在解放軍內部,也表明了中共政權打擊腐敗的範圍。
報告官網:https://www.dni.gov/index.php/newsroom/reports-publications/reports-publications-2025/4056-report-prc-ccp-leadership